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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患乙肝受歧视 欲在超市杀人后自杀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 夏瑶瑶 小孔(化名)好端端在百佳超市购物,突遭陌生男子持刀追刺。幸好超市保安及时制止,受害者受轻伤。近日,番禺区法院认定行凶男子故意杀人未遂,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原标题:肚饿入超市 追刺陌生人

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 夏瑶瑶 小孔(化名)好端端在百佳超市购物,突遭陌生男子持刀追刺。幸好超市保安及时制止,受害者受轻伤。近日,番禺区法院认定行凶男子故意杀人未遂,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超市结账突遭刺伤

2013年2月10日上午11时许,小孔与父母一同来到番禺区洛溪新城的百佳超市购物,父亲在车上等,小孔与母亲进超市。二人选好商品后在收银台排队。

一名陌生男子突然持尖刀,向小孔颈部刺过来。小孔反抗并逃跑,但男子随即追上,又朝小孔背部刺了几刀。小孔的母亲把他们拉开。该男子还想拿刀砍孔母,孔母拿一辆推车在中间挡住。

男子跑到超市门口时,被赶来的保安围住,随即用刀割伤自己的喉咙,准备自杀,后被派出所民警夺刀、并制服。

经鉴定,小孔颈部被锐器划伤,属轻伤。

捅人是为“刷”存在感

后经查:行凶男子刘某今年26岁,初中毕业后从广西来到番禺打工,性格内向。他自幼体弱,患有乙肝,曾多次求医,但无法治愈。“我感觉自己什么事都做不好,很多简单的事情我都做不了,像废人一样,很没有用。”刘某说,自己的存款只有几百元,因治病都花光了,后来因生病也没有继续工作,没有收入。

案发前一天晚上,他想去跳海珠湖。次日早上,刘某肚子饿了,就进了超市。看到超市里面有刀就拿了一把水果刀,把刀夹在两包零食中间,走到收银台处行凶。

归案后,刘某交代,由于患病,他常常受到歧视,打工也受到很多限制,所以心里很不开心。他平时没什么朋友,觉得活着没有意义,于是想去砍人,然后自杀,让别人都知道有他这个人存在。

刺向要害构成故意杀人

在法庭上,刘某否认了故意杀人罪,辩称其只是想刺到被害人流血,让自己被关进看守所就行。辩护人也认为,刘某构成寻衅滋事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

然而,法院认为,刘某准备好小尖刀,随机物色毫无防备的作案对象,行凶时,用刀快速割向被害人的致命部位———颈部,并结合被告人多次供述“心情不好”,“想自杀”,“也想去杀人”,足以证实他行凶时,具有杀死被害人的故意。

据此,法院认定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刘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故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PN041]

标签:刘某 民警 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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