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孕产期妇女甲流防治指南(试行)》
2009年12月31日 07:16中国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国家卫生部今日发布《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供医疗卫生机构在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中使用。《指南》明确指出,孕产期妇女出现流感样症状后,较易发展为重症病例,特点是病程进展快、病情重,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并且建议,准备怀孕的妇女最好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期间采取避孕措施,推迟怀孕计划。

以下为全文:

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

孕产期妇女出现流感样症状后,较易发展为重症病例,特点是病程进展快、病情重,应当给予高度重视。根据2009年10月12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特制定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供参考。

一、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

(一)对象。

1.所有孕产期妇女均为重点预防对象。

2.孕产期妇女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在患甲型H1N1流感后更易发展为重危病例,应予以高度重视:

(1)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

(2)肥胖者(体重指数≥40危险度高,体重指数在30-39可能是高危因素)。

(二)预防措施。

1.健康教育和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宣传折页、张贴画、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措施的宣传,提高孕产期妇女的防治意识。健康教育和宣传的要点包括:

(1)促进健康行为,保证充足的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饮用足够的液体和食用有营养的食物等。

(2)尽量避免接触流感样病人。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要洗手。酒精类洗手液同样有效。

(4)尽量避免外出尤其是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流感流行地区的孕产期妇女必须外出时尽可能戴口罩,且应尽可能缩短在人群聚集场所停留的时间。

(5)及时处理使用后的口罩,避免重复使用口罩。如为可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必须严格消毒和烘干。

(6)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使用过的纸巾丢入垃圾箱。

(7)尽量避免触摸眼睛、鼻或口。

(8)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的良好通风状态。

(9)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告知家人与其接触时戴口罩,同时尽快就诊。

2.孕前指导。

准备怀孕的妇女最好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期间采取避孕措施,推迟怀孕计划。

3.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事项。

孕产期妇女的家属及看护人员、从事孕产期保健的工作人员等应优先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孕产期妇女有关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事项按照我部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

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参见《流感诊疗方案》。

孕产期妇女感染甲型H1N1流感后更多表现为气促,更易发生肺炎等并发症。可诱发原有基础疾病的加重,呈现相应的临床表现。病情严重者病情进展迅速,甚至危及孕产妇生命,死因多为肺炎及随后出现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孕产期妇女感染甲型H1N1流感后可导致流产、早产、胎儿宫内窘迫、胎死宫内等不良妊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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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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