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25日电 韩国前总统金大中24年前被当时的全斗焕政府戴上“谋反”罪名,今朝终获平反。汉城法院官员24日对韩国联合通讯社说,金大中将因这宗“冤案”获得政府的赔偿。
汉城高等法院当天作出判决。判决书说,1980年至1982年,金大中被指控犯有“内乱阴谋”罪,先后被拘禁949天。金大中被拘禁适用于刑事赔偿法有关国家赔偿的条款。按照拘禁种类和时间,以及当事人在被拘禁期间的财产和精神损失等情况,金大中被拘禁的每一天将获10万韩元(约1150韩元合1美元)的赔偿,赔偿总额为9490万韩元。
汉城高等法院今年1月重新开审此案,认定当年对金大中的所有指控概由当时的军政府一手编造,因而宣布当年判决无效。本月24日又作出赔偿的判决。金大中也因此成为韩国第一位因被违法拘禁而获得国家刑事赔偿的自然人。
大难不死当上总统
1925年12月3日,金大中出生于荷衣岛一个贫苦的家庭。20世纪50年代早期开始从政。他的一生可谓是历任韩国总统最曲折的,曾逃过暗杀、死刑威胁和流亡生涯等劫数而大难不死。
50年代至60年代,他长期从事反政府活动,数度被捕。他于1961年赢得国民议会议席,但因选举结束3天后,朴正熙领导军事政变而未能上任。1963年进入国会,并于1968年成为主要反对党的领袖。1971年,他首次参加总统竞选。朴正熙当选。但许多人认为,选举有舞弊。
1973年,韩国谍报组织在东京绑架金大中。当时,他因朴正熙实行军事管制流亡日本。当他正要被绑架者投入日本海时,美国特工救了他。
1979年10月,时任韩国总统的朴正熙被暗杀后,韩国进入政局动荡时期。当年12月,陆军少将全斗焕发动“肃军政变”,掌握了国家最高权力。汉城、光州等地爆发反对军人执政的骚乱。1980年5月,韩国军方指控金大中制造内乱并拘捕了他,判处他死刑。由于美国施压,第二年改为终身监禁,后又减为20年。从1980年5月18日至1982年11月22日,金大中被囚禁了949天后,国际社会的压力迫使全斗焕将金大中释放,美国允许金大中入境。后来,他暂时到英国剑桥大学从事研究工作。
1985年,金大中返回韩国,并与金泳三一起领导了支持民主的示威。示威活动于1987年达到顶峰,迫使政府实行民主改革,进行直接的总统选举投票。
在1987年的总统选举中,金泳三和金大中分散了反对党的票数,使执政党候选人卢泰愚中选。1992年,金泳三赢得总统大选,1997年底,他与金钟泌联手,以微弱多数竞选成功,当上了总统。
阳光政策成就“诺奖”
执政期间,金大中将韩国从经济崩溃的边缘解救出来,并以与朝鲜友好的“阳光政策”为其政策的基石,推动了朝鲜半岛的南北缓和。他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但他还在台上时,两个儿子就因受贿和逃税罪被判刑。为此,在承受亲情压力的同时,他不断地向国民道歉。人们发现,他老得很快。下野后,金大中身体一直不好,很长一段时间都深居简出,直到最近才增加露面的机会。不过,一生坎坷的金大中,为韩国民主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仍为人们所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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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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