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料:与朝韩交火联系的《朝鲜停战协定》相关规定
2009年11月10日 12:23千龙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社

《朝鲜停战协定》第一条规定,双方均不得在非军事区内,或自非军事区,或向非军事区进行任何敌对行为。《朝鲜停战协定》的第二条规定成立军事停战委员会。军事停战委员会设总部于板门店附近。军事停战委员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监督本停战协定中关于非军事区各规定的执行。军事停战委员会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员有权派遣联合观察小组调查据报发生于非军事区或汉江口的违反本停战协定的事件。军事停战委员会确定违反本停战协定的事件业已发生时,须立即将该违反协定事件报告敌对双方司令官。军事停战委员会确定某项违反本停战协定的事件已获得满意纠正时,须向敌对双方司令官提出报告。

今年以来,朝鲜方面两次申明可能退出《朝鲜停战协定》。朝鲜《劳动新闻》2月18日报道,朝鲜人民军板门店代表部发言人在谈话中说:朝鲜人民军板门店代表部经授权宣布,如果美国继续在朝鲜半岛周围集结旨在攻击朝鲜的兵力并对朝鲜实施制裁,朝鲜就将视之为停战协定所禁止的封锁行为,朝鲜人民军将不得不采取措施,放弃停战协定所规定履行的义务,摆脱停战协定所有条款的约束。将来的事态发展完全取决于美国方面。

朝鲜中央通讯社7月1日报道,朝鲜人民军板门店代表部代表当天发表谈话说,美国不断向朝鲜施加压力已使朝鲜处于战争还是和平的十字路口,朝鲜将采取一切无情的报复措施应对经济制裁,并可能退出1953年的《朝鲜停战协定》。他说,“华盛顿试图制裁朝鲜,并且增强对朝军事威胁”,朝鲜人民军已经很难通过单方努力维持朝鲜半岛停战协定。(李敦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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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敦球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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