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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移民局:外侨需在三月前进行常年报到
2009年12月31日 08:36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菲律宾《商报》报道,菲律宾移民局三十日提醒在菲的所有外国人,从下周一(一月四日)开始他们必须亲自到移民局进行常年报到,否则将以没有正当文件的外侨受到制裁。

移民局长利曼兰在一份备忘录命令中说,外侨的常年报到将于明年一月一日开始到三月一日,1950年的外侨登记法案规定外国人必须在每年的前六十天到移民局报到。

但是一月一日为新年,是假期,因此外侨可以于周一开始报到。

利曼兰告诫,根据移民局专员的决定,未能进行常年报到的外侨将受到行政处罚,或面对监禁和遣配。

移民局外侨登记科科长亚米达解释道,常年报到是1950年法令第十章规定的,适用于持有移民和非移民签证的所有外侨。

亚米达说,持有任何签证的外侨必须进行常年报到,除了临时游客之外。

他补充道,外国人可以在移民局位于王城内的总办公室,或移民局在马尼拉和全国各地的任何扩充办公室,区域,分港或卫星办公室进行常年报到。

亚米达还建议外侨要直接前往出纳办公室缴交费用,这样他们就不会受到非法收费者的欺骗。

按照规定,进行常年报到的外侨必须带上外侨登记证卡,居住证明和他们缴交上年费用的发票。

每名外侨必须向移民局出纳缴交三百比索的常年报到费和十批索的法律研究费。

持有旧版纸式外侨登记证并且签证没有豁免缴交移民费用的外侨不能进行常年报到,直到他申请到ACR卡为止。

对于十四岁以下或六十五岁以上的外侨,他们的父母或者法律监护人或代表应当代表他们进行常年报到。

1950年   移民局   外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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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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