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女记者穿裤被判违法:宁愿坐牢 不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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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女记者鲁巴娜因在公众场所穿着长裤,被指违反伊斯兰律法案,周一在苏丹首都喀土穆的法庭宣判,鲁巴娜被判罚款,但她选择入狱抗争。
案件宣判後,鲁巴娜在支持者和媒体簇拥下离开法院,她穿上当日被捕时的绿色长裤。虽然她只被判罚款,约合两百美元 ,而不必像同时被捕的十名朋友一样,要接受四十下鞭刑。但鲁巴娜拒绝缴交罚款,当天移送监狱,服刑一个月。她的代表律师说鲁巴娜准备提出上诉,指禁止妇女公开穿着裤装的律法违宪。而在法庭外,有大批穆斯林聚集,并一度与鲁巴娜的女支持者发生推撞,警察到场制止,有大约四十名女示威者被带走。七月初被捕时任职於联合国机构的鲁巴娜,原本享有外交豁免权,但她为了扞卫妇女权利,而辞职受审,案件引起国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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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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