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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迈出推动修宪第一步
2007年05月14日 18:32新华网投票数: 顶一下  【

新华网东京5月14日电(记者吴谷丰)在联合执政的过半数自民党和公明党议员的支持下,日本国会参议院14日通过了规定修改宪法程序的国民投票法。分析人士认为,国民投票法的通过从法律上解决了修改宪法的程序性问题,是日本在推动修宪道路上迈出的第一步。

降低修宪门槛

现行日本宪法中有关于修宪问题的规定,但日本迄今没有关于修宪程序的法律。日本宪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关修宪提案必须得到国会众参两院三分之二以上议员的支持,并获得过半数国民投票者的赞成。

日本执政党制定并谋求在国会通过国民投票法,目的在于为修改现行宪法制定一部程序法,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修宪门槛,以最终实现修宪的目标。国民投票法规定,国民投票仅限于修改宪法,有权投票者为18岁以上日本公民,该法颁布3年后方可付诸实施,在该法实施前不得提出修宪草案,在赞成票占有效投票总数过半数的情况下批准修宪。与现行宪法中“过半数国民投票者的赞成”的规定相比,这显然降低了修宪门槛。

分析人士认为,国民投票法规定了3年的“冷却期”,在此期间,即使主要政党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立即向国会提出修宪草案。而且联合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目前在国会的议席数不到议席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日本修宪将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能否最终实现修宪还是一个未知数。

此外,日本媒体的民调显示,多数日本人认为要制定关于国民投票的最低投票率制度,低于一定投票率的投票即告无效。但国民投票法中却没有这一规定。

谋求“自主宪法”

日本现行宪法颁布于1946年,从1947年开始实施。该宪法是在美国占领下由联合国军司令部起草的一部和平宪法,但不少日本人一直为不能由本国人民制定自己的宪法而耿耿于怀。

日本自民党自建党以来一直主张制定一部“自主宪法”,但在1957年时任首相岸信介的修宪努力夭折后,没有一位首相再提修宪问题。主张修宪的人认为,日本战后不能拥有军队,也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这说明日本是“非正常国家”。安倍上任后将修宪列为其政权的最重要议题之一,表示要在任期内完成修宪。他在谈到修宪理由时说,现行宪法已与时代的发展不相称,制定新宪法符合“开辟新时代的精神”。

修宪引发争议

尽管日本政坛主张修宪的人不在少数,但他们在修宪的内容上存在严重分歧。在是否修改日本宪法第九条第二项这一核心问题上,联合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之间存在分歧,执政党和支持修宪的最大在野党民主党之间也存在分歧,而日本共产党和社民党则坚决反对修宪。

日本宪法第九条共有两项规定。第一项规定为: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作为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第二项规定为: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目前,日本各党派对保留第一项规定没有异议,但对是否要修改第二项规定争议最大。

自民党2005年10月提出的“新宪法草案”主张删除第二项规定,将其修改为“为了确保我国的和平与独立以及国家和国民的安全,保持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指挥官的自卫军”;公明党坚持保留第一项和第二项,认为可以增加明确自卫队地位等内容;民主党反对将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主张增加“自卫权”的内容。而护宪的日本共产党和社民党指出,修改宪法第九条是要使日本成为与美国一起战斗的国家,这是极其危险的举动。

日本媒体最新民调显示,50%以上的受访者赞成修宪,理由是宪法实施60年来有些内容已跟不上时代要求,但多数人反对修改宪法第九条和将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不难看出,日本民众对修宪后自卫队可能在国际上发挥更多的军事作用表示担忧,不希望看到日本再次卷入战争的悲剧发生。

 

   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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