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就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作出裁决
2008年12月16日 12:33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12月14日,在天津职业大学,职校生参加自动线安装与调试项目比赛。 新华社发(李想 摄)

新华网日内瓦12月15日电(记者刘国远)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15日公布了关于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汽车零部件争端的裁决报告。

这份报告维持了世贸组织专家组7月份的裁决结果,认为中国涉案措施违反了国民待遇。但是上诉机构报告推翻了专家组认为中国对成套散件和半成套散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入世承诺的裁决。

按照相关程序,上诉机构的裁决报告将在30天内由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批准并生效。裁决生效后,中国须在一定期限内修正违规措施,这个期限将通过当事方协商或由世贸组织仲裁来确定。

汽车零部件争端已持续了两年多。在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就该争端进行磋商但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2006年10月26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设立专家组审理此案。2008年7月18日,专家组公布裁决报告。9月15日,中国向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提出上诉。

中国商务部官员此前表示,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规定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的税差规避海关监督。中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一直认真履行承诺,已大大降低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关税,为贸易伙伴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市场准入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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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国远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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