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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高等法院二审维持对活力门公司原总裁的判决
2008年07月25日 20:56新华网 】 【打印

新华网东京7月25日电(记者 刘浩远)东京高等法院25日对被控违反证券交易法发布虚假信息等罪名的活力门公司前总裁堀江贵文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两年半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同时驳回了原告的上诉。

日本活力门公司的一家子公司在2004年10月宣布收购一家出版公司,并伪造了这家出版公司的经营情况以欺骗投资者,使这家出版公司的股票价格暴涨了48倍。此后,活力门公司又分批在市场上抛售了自己持有的这家出版公司的约34万股股票从而获取暴利。此外,活力门公司还虚报其利润以拉升公司股票价格。2004年,活力门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将抛售股票的收益等必须分列的项目计入销售额。

日本检察机关认为,堀江贵文是上述事件的主谋。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在2007年3月16日以违反《证券交易法》为由,判处堀江贵文两年半有期徒刑。

活力门公司是日本具有代表性的信息通信企业集团公司之一,2000年在东京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一度跻身日本三大门户网站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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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浩远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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