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院发还吴淑珍460万 驳回陈致中
2010年01月13日 21:56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1月13日讯 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抱怨财产遭到高检署扣押,入不敷出,让她快要活不下去,日前她连同儿媳陈致中和黄睿靓声请撤销处分,要求发还新台币4千万元。台高等法院今天晚间作出裁示,吴淑珍的新台币460万2仟元定存撤销扣押,其他声请全部驳回。

台高院指出,吴淑珍因涉犯贪污等罪嫌,遭地方法院追缴新台币近6亿元,陈致中、黄睿靓部分,原审判决没收共犯所得约新台币3亿元,金额庞大,为避免他们审判期间脱产,因此有扣押财产必要。虽然吴淑珍有家用、律师费及医疗费等支出,不过,陈水扁每月领有礼遇金25万元,加上陈致中夫妇各有2百余万元存款,尚不足以发生经济困难,因此高院对他们声请撤销其他扣押款则全部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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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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