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波扁案侦查将终结 台特侦组最快本周对外公告
2009年12月07日 09:34人民网-台湾频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人民网12月7日电 台湾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贪污等案,第三波的侦查动作已告一段落,检察官本周传唤包括前“总统府资政”吴澧培等尚未到案的被告后,全案将侦查终结,预计最快在本周对外公告。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目前被特侦组列为“特侦案”被告者,包括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妻舅吴景茂和陈俊英夫妇、友人陈经纬、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吴澧培。涉嫌协助扁家洗钱的陈水扁好友吴文清,在今年10月间因病过世,检方将予不起诉处分或签结。

被控协助扁家洗钱的被告,还包括前元大证董事长杜丽庄、董事杜丽萍、前元大金控总经理马维建、前开发金总经理辜仲莹、财务长邱德馨、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升恒昌负责人江淞溪与国泰金控副董事长蔡镇宇等人。

办案人员指出,特侦组认定陈水扁、吴淑珍涉嫌收受前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新台币2亿元、国泰金控董事长蔡宏图逾亿元款项,使元大并复华、国泰并世华案过关,依贪污治罪条例“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将扁、珍列“特侦案”被告,马永成也被列为贪污共犯。

特侦组查出,前中钢董事长林文渊在2007年间垫款帮扁家低价购买两户元大一品苑豪宅,去年高价卖出获利3500逾万元,疑协助扁家洗钱。不过,检方发现吴淑珍迄今尚未付款给林文渊,也未领取获利差价。林文渊行为是否构成洗钱?检方还在审慎研究。

另外,特侦组侦办中信金插旗兆丰金所衍生的“红火案”,侦查动作已告一段落,预计在第三波扁案侦结时一并结案。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已被检方列为违反银行法背信罪及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罪的被告。

陈水扁   被告   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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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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