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弊案:吴淑珍回聘律师 高院终止义务辩护
2009年11月28日 08:32华夏经纬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华夏经纬网11月2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昨天表示,由于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已重新自行委任律师,高院依法终止先前的义务辩护。

据报道,吴淑珍于一审时,原委由律师林志忠、陈国华担任辩护律师,案件上诉二审后,却未再委任2人。高院因而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义务辩护律师罗子武为吴淑珍辩护;罗子武11月6日出庭为吴淑珍辩护时,要求合议庭再多给他2个月时间阅卷,但遭审判长拒绝。

吴淑珍于24日出庭伪证案前,再度重新委任林志忠与陈国华为她辩护。高院昨天发布新闻稿说明,由于吴淑珍已自行委任律师,因此高院已依法终止罗子武的辩护。

据悉,承审扁案的高院合议庭订于12月18日再传吴淑珍、12月25日再传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开准备庭。

吴淑珍   高院   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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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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