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策略:吴淑珍要求速审 求儿女缓刑
2009年11月24日 07:49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11月24日讯 台湾“高等法院”昨天下午开庭审理吴淑珍、陈致中、陈幸妤及赵建铭四人的伪证案。吴淑珍已重新委任律师,并递状向法院表达速审速结、给孩子缓刑等。对于特侦组冻结扁家岛内的资产,吴淑珍也委由律师向法院提起抗告及声明异议,特侦组正准备资料向法院说明。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另一方面,遭羁押将近一年的陈水扁,昨天透过转述宣示,他绝对不会去选2012年“总统”,请政敌放心,扁还认为,自己与马英九都属虎,先后当“总统”造成两虎相争,他出来以后会化解蓝绿对立,并促进两岸和平。也是扁在羁押期间,首度宣示不选“总统”。

特侦组查扣扁家资产后,吴淑珍本月六日开庭时,便曾在法庭上痛批检察官要让她活不下去,庭讯后更要求律师向法院提出抗告,强调特侦组查扣的都是合法财产;据了解,律师已分别向“高院”及最高法院提出抗告及声明异议,希望透过法院解冻遭扣押、冻结的岛内资产。

吴淑珍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后,二审无意请律师,“高院”指派义务律师罗子武上场为她辩护;但在首度开庭后,她改变主意,重新回聘一审律师林志忠、陈国华。“高院”仍要求罗子武随时待命,避免重演陈水扁一审时半途解除委任律师情形发生。

吴淑珍透过律师递状,希望伪证罪能够直接进入审理程序,等于要求法院昨天直接辩论终结。分析吴淑珍与子女将不会对相关事实、证据多所争执,主要仍是希望再减轻刑度,并以未犯前科等理由要求予以缓刑。

扁家人的伪证罪,陈致中、陈幸妤及赵建铭均被判刑六个月,虽然伪证罪不能易科罚金,但可选择社会劳动代替入监,但他们仍希望争取更轻刑度并获缓刑;吴淑珍因教唆伪证被判刑一年,也希望争取减轻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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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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