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律师:释"宪"未厘清并案问题 "高院"应解决
2009年10月23日 13:39华夏经纬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华夏经纬网10月2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扁家4大案与部分追加起诉,今天提讯陈水扁开庭。扁委任律师认为,大法官释“宪”仍未厘清一审并案瑕疵,二审必须处理这个问题。

据报道,扁案进入二审后,“高院”首度提讯陈水扁开准备庭,扁表示先让律师发言后,即一直坐在被告席聆听。扁委任律师石宜琳表示,龙潭案与陈敏薰给款案,均与扁职权事项无关,一审显然将扁职权扩张解释,也不能将吴淑珍与其他被告所做的事,推论扁都知情,一审判决违反无罪推定原则。

公务机要费部分,石宜琳举金钱货币理论,认为“总统府”会计将款交付给扁后,就已归扁所有,没有所谓侵占公款,顶多只涉及民事或行政问题。

扁另一律师洪贵参表示,大法官上周释“宪”,关于扁案并案,仅就台北地方法院的分案要点抽象解释为合“宪”,未解决并案的个案问题。像是为何在扁无保获释后并案、为何大案并小案、为何不给当事人陈述意见机会等问题,“高院”都应处理。

高院   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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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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