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弊案10月9日二审开庭
2009年09月30日 08:18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9月30日讯 据新华社电 台湾高等法院29日宣布,陈水扁所涉“机要费”贪腐案、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弊案、洗钱案等四大弊案与追加起诉部分,二审合议庭将于10月9日上午开第一次准备庭,传讯被告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3人,不提讯陈水扁。

马永成系陈水扁副幕僚长、林德训为陈水扁办公室主任,两人分别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16年。陈镇慧原为台湾当局幕僚机构出纳,因扮演“污点证人”,一审获判免刑。

台湾高院发言人温耀源说,由于案情复杂、卷宗众多,合议庭将循序渐进开庭,目前只排定10月9日第一次开庭庭期,日后再视状况安排开庭,不排除像一审时台北地方法院一周连开3天庭那样密集审理。

本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机要费”贪腐案、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弊案、洗钱案等陈水扁及家人涉及的多起弊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水扁、吴淑珍夫妇一审均被判无期徒刑,并各被处以新台币2亿元、3亿元罚金。随后,陈水扁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本月24日上午将上述弊案及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向陈水扁家“买官”等案,移审台湾高院。

台湾高院当天中午经由公开抽签,交由审判长邓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鸣、陪席法官潘翠雪组成的合议庭审理。经过数小时的庭讯,合议庭于晚间以羁押理由仍在,作出继续羁押陈水扁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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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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