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亿换妻子缓刑?陈致中称现在负担不起
2009年09月14日 17:29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9月14日讯 扁案11日一审宣判后,扁儿子陈致中今(14)日下午首度露面,对于父母陈水扁及吴淑珍遭重判无期徒刑、他及太太黄睿靓也被判2年6个月及1年8个月有期徒刑感到“很沉重”,至于太太必须缴交公库2亿才能换得缓刑,陈致中说,“若是指海外资产部分,今年1月我们就宣示过海外帐户即使认定是合资产,也愿意捐出,不然以目前我的资历无法负担这么庞大的公益捐。”

扁家牵扯的“国务机要费”、洗钱、南港展馆、龙潭购地四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11日下午4时做出一审宣判,陈水扁等13名被告因为涉及洗钱重罪,都被判决有罪,其中,陈水扁涉及“国务费案”、龙潭购地案、洗钱案、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诈财、伪造文书及收贿,判处无期徒刑,罚金2亿元,褫夺公权终身;吴淑珍涉及龙潭购地案、南港展馆案、洗钱案、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诈财、伪造文书、收赂、泄密等罪,判处无期徒刑,罚金3亿元,褫夺公权终身。

除了陈水扁及其夫人吴淑珍遭重判无期徒刑,罚金合计5亿元之外,陈水扁儿子陈致中涉洗钱罪,判刑2年6个月,罚金1.5亿元,媳妇黄睿靓涉洗钱罪,判刑1年8个月,罚金1.5亿元,缓刑5年,若欲免监,须缴公库2亿元。

对于扁家人一审遭重判,陈致中今日现身表示,“很沉重”,至于他与太太是否会再上诉,当然会朝这方向,但还要再与律师充分讨论再说。

至于太太黄睿靓想要换取自由必须缴交2亿元给“国库”,对此,陈致中也指出,有关公益捐部分,“我们在今年1月就曾对外宣示,海外帐户若被认定是合法资产,也愿意捐出,公益捐与我们想法没有太大不同。”

不过,陈致中也说,“以我目前资历,无法负担庞大的公益捐”,因此,还是必须等到海外资产解冻汇回后再处理。

陈致中   缓刑   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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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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