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答辩书称只犯社会文化罪 法界:他有幻想症
2009年09月11日 09:50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陈水扁昨日递交陈述状表明不愿听判,扁透过扁办秘书江志铭表示他对一审宣判的心情是“放乎去、随便他”。

台海网9月11日讯 扁案今日一审判决,扁办昨特地发布中、英文版庭外答辩书,重申扁涉及的案件都是无罪,还将扁犯下的错误一律定调为只有政治及道德责任。英文版答辩书特别指出,“就文化角度而言,扁没有约束好家人确实是有罪的”,“然而,社会文化罪(cultural guilt)与司法犯罪不同,如果从法律观点来看,陈水扁是无罪的。”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到底何谓“社会文化罪”?法律扶助基金会审查委员林琼嘉律师直言,“如果真的说出这种说辞,可能是有幻想症。”

到底社会或文化有罪 法界从未听闻

林琼嘉表示,台湾采行罪刑法定主义,答辩书中指称的“社会文化罪”,到底指的是社会有罪还是文化有罪,法界从未听闻过这种说法。他说,如果一位受过严格法律训练、同时又担任过“国家”“元首”的人还这样说,恐怕会让法律人相当“无颜”。

不仅如此,对于海外帐户一事,答辩书中坦承,扁家拥有数亿海外存款确实让“一般常民”意外,毕竟这与扁的俭朴形象有落差。但前“总统府”专员陈镇慧曾证称在二○○四年时,确实协助清点政治献金,且金额高达十一亿,尽管一般民众很难想像,却是“台湾政治选举的事实”,怎能因金额庞大就视为犯罪所得。

海外巨额选举所得 全解读理所当然

不仅如此,扁更把自己的海外密帐与民进党绑在一起,指民进党是一个没有党产的政党,几乎所有人都必须依赖政治献金才能打选战。因此,既然他担任过“总统”及党主席的他,拥有数亿选举结余款及政治献金是相当正常的事。

答辩书也指出,扁家将资金汇往海外确实破坏人民信任,但扁早在去年就公开向人民道歉,且法院也尚未掌握贪污直接证据,因此就司法而言,扁是无罪的。

许添财挺扁 被认有关台南市长选举

台南市长许添财九日在民进党中执会中站出来挺扁,被外界解读和选直辖市的台南市长有关。他昨天接受访问时强调,不管外界如何解读,以他和陈水扁的长久同学关系,这时候他一定得站出来关心陈水扁的司法人权问题。

许添财说,陈水扁虽然涉嫌很多不当、甚至不法的行为,但在人权的层次上,他不能“默不作声”;如果连陈水扁的身分,他的基本人权都遭受到如此不公、不当的糟蹋的话,更何况一般民众。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解文娟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