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之瑜:谢长廷是真“奸巧”假“台独”
2008年02月03日 14:07中国台湾网 】 【打印

尽管手下替他办事的人纷纷因为贪污或贿选被起诉,但几乎所有这些刑事案件的追诉,到谢长廷跟前就停止,以至于就连他的竞选搭档苏贞昌都曾指控他为人奸巧。

谢长廷对其他人的指控,都反射了他自己的弱点。像他指控马英九收受政治献金,遮掩了长期以来人家指控他的夫人游芳枝为专门收钱的“布袋枝”;他指控马英九对台湾不忠诚,遮掩了他党内同志对他的指控;他指控马英九玩股票,遮掩了各界对他进出股市的指控;他指控马英九没有放弃美国绿卡随时想变节,遮掩了他自己从未放弃国民党党证才真的可以随时变节的灵活性。

其实,谢长廷总能在技术上找到法律漏洞摆脱责任,而他对其他人指控的逻辑,像来不是因为握有什么证据,而恐怕是因为他假定别人必定也跟他一样在追求同样的利益,将心比心,想当然耳;或者别人真的在追求同样的利益,但是因为技术水平远不如他,因而被他轻易看穿揭发。

但是,到今天为止,还没有看到他认真指控别人是在推动“台独”,这是不是从反面显示,在谢长廷的内心中,从来没有真心追求“台独”呢?

最早提出高雄与厦门之间关系为“一中两市”的,就是谢长廷,因为他承认当前“宪法”是“一中”状态。不过后来他加上但是,因为他根本早已预期会碰到来自“台独”阵营的质疑,澄清说他自己是反对“一中宪法”的,因此会努力改变“宪法”,只是在成功改变之前仍然是“一中宪法”。这个说法,让他可以维持一方面主张“台独”,但是另一方面承认“一中”的立场。

他这个立场至今没有改变,显然他认为,在法律上,同情“台独”或亲近“台独”,不等于宣告“台独”。如此一来,即使有朝一日中国民族主义者要追诉“台独”,谢长廷将可以避开责任,大方摊开他一直承认“一中宪法”的纪录,让追诉者师出无名。

面对民进党的“台独”基本教义派,谢长廷的手段虽然迂回,但仍然有效。他对“台独”基本教义派极度鼓励,私下交心,因此让他们放心。他把自己与马英九比较,认为马英九所属的国民党是外来政权,残害台湾人民,而且马英九追求终极统一,对台湾不忠诚,随时想逃跑。他批评马英九主张“三通”直航会卖台,因为马英九没有台湾主体意识,所以直航必须由他来主导,如此“台独”就容忍了他提的包机政策。

借由攻击马英九与国民党的缺乏本土认同,间接但激情地对中国大陆指手划脚,谢长廷俨然是与“台独”站在同一边,充满了本土气质。“台独”没有发现的是,谢长廷这种做法与法律上的“台独”毫无关系。所以他既可以有效顺应“台独”的期盼,更可以让“台独”以为谢长廷站在自己这一边。

现在就连大陆各界都对谢长廷有期盼,因为大家看到他回避直接的“法理台独”,因此觉得谢长廷比陈水扁强,甚至觉得他比马英九都强。毕竟,从政治运作的角度看,谢长廷应当不会采取冲撞的手段推动“台独”,且因为他在“台独”阵营中尚有信用,说不定比马英九更容易开放两岸关系。

谢长廷私下鼓励别人推动“台独”,除了能讨好“台独”,争取选票,还同时衬托了他自己看起来显得温和可亲公开立场,制造了彼岸对他的期盼。如此一来,将来假如两岸有个什么冲突,他说不定成为各方竞相争取的和事佬,起码不会有任何证据说他是“台独”。这就好像这几年来他的手下为了替他卖命,帮他搞关系,找资源,后来个个都被起诉,却对他没有任何牵扯一样。

请问,这样一个积极鼓励“台独”,依赖“台独”,却不肯承认“台独”的人,到底算不算“台独”,或该不该视为“台独”来对待?如果觉得很难有客观答案,便表示我们自己也根本没有什么真正的立场,那就只能到时候观风向、识时务了。

(来源:中国评论新闻网  作者石之瑜,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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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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