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名台湾居民在福建获大陆法律职业资格
2010年04月22日 16:59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福州4月22日电 (詹托荣)两岸在法律交流中又多了56位法律信使。记者22日从福建省司法厅获悉,2009年共有533名台湾居民在福建省参加中国国家司法考试,其中56人成绩合格,获得法律职业资格,通过率为10.5%,同比提高了4.9%。

2008年以来,中国司法部先后发布实施了《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和《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等规章,台湾居民取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后,可依法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考取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成了台湾法律从业人员在大陆就业的“敲门砖”。

来自台北的高忠义、王希平夫妇相继通过中国国家司法考试,双双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台湾居民获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一对“夫妻档”。高忠义表示,能通过大陆的国家司法考试是他们长久努力的结果,未来希望可以到大陆找家律师事务所实习,然后开辟投入大陆市场。

此批获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中,59岁高龄的吴学励创造了奇迹,只通过短期培训,就通过了大陆“第一难考”的国家司法考试。在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吴学励感慨道:“一心想要为两岸交流而不懈努力。”

越来越多的台胞对于大陆司法考试日益重视,大陆方面将出台更多政策,鼓励台胞参加大陆的司法考试。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法规局副局长张万明在出席为56名台湾居民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仪式上透露,国台办正在研究台湾律师事务所到大陆设办事点,并对台胞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手续进行简化,方便台生参加考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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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托荣   编辑: 黄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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