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正名: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架构)协议
2010年01月27日 08:03东南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首次专家级正式协商,26日在北京钓鱼台大酒店登场,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左)、海协会副会长郑立中握手、致辞后,开始闭门会谈。

东南网1月2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经过一整天的商谈后,海基会与海协会建议未来两岸经济协议就叫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架构)协议”,英文名称则要等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时才用到。

“陆委会”经济处处长李丽珍会后向媒体说明会谈结论时指出,中文部分究竟是用架构或框架?双方将继续思考有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性,但架构或框架在英文表述上都是一样的。

李丽珍代表海基会协商团做简报时表示,当天的正式业务磋商中,台湾向大陆方面提及一旦签署两岸经济协议,将来台湾会按照WTO的一些规定,以“台澎金马关税领域”的名义通报,但未来的签署还是由两会进行。

至于大陆是否承诺也会比照台湾通报WTO?李丽珍回答说,这部分没有讨论,但有向海协会代表团提到要按WTO规定进行通报。

她还表示,台商投资保障议题将放在两岸经济协议中的投资部分,服务业市场准入方面则没有实质讨论,而外界关注的早期收获清单,双方今天也只提大原则和大方向,并没有交换各自的清单,必须等双方回去后再做准备。

有关两岸签署经济协议后,台湾是否与其他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的问题,李丽珍说,会谈时未讨论这一部分,但相信台湾在这方面很多的想法,大陆通过各种管道都已看到、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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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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