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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正在制订“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明订各语言地位平等,禁止歧视,“国语”、“方言”的概念将成历史名词,引发“去国语化”疑虑。蓝委炮轰新语言政策将害苦学生,令他们无所适从。有学者批评多语并列徒令行政费时失事。
依照行政院“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列明,台湾族群或地方使用的自然语言,包括闽南语、原住民语、客家语等都称为“国家语言”,民众有权使用。
立委批苏捞政治本钱
教育部强调,现在所说的“国语”,未来可称为华语或北京语,其他语言也进行名称上的调整,至于以后正式场合使用的法定语言,行政院长苏贞昌拒绝具体说明。
国民党立委郭素春痛批,苏贞昌为了拚“总统”初选骗选举,虚晃一招;“立法院”育委员会召委李庆安批评,政治的“去中国化”意识形态延伸到育领域,只会恶整家长与孩子。国民党立委苏起认为,客家语、原住民话等语言本来就在自然地使用,政府根本是“多此一举”。
学者:根本不可行
有学者批评多种语言并重在生活上根本不可行,“中央研究院”院士、语言学研究所兼任研究员李壬癸认为,以台湾原住民语言来说,至少有二十种,要建置语言资料库倍加困难;在公共服务部分,假如捷运车厢内每一种语言都要播出,还没播完就到下一站了。他又举法院为例,假设有七、八种种族的人在场,也不可能每一种语言都口译,浪费时间,罔顾实际效益。
“国家语言法”草案从二○○三年起,花了三年的时间研拟,行政院已经完成草案审查,近期内将会送到行政院会议讨论,草案共有十条,如顺利通过,育部将依草案规定建立“国家语言资料库”。
草案还规定,对于濒临消失危机的“国家语言”,应订定“国家语言复振计划”;并明定政府应“多语服务”,增设多语播音、谘询、通译、会议口译及手语等设施。
记者 李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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