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峰谈“检察总长”陈聪明:若犯罪才撤职
台海网7月5日讯 台“法务部长”王清峰昨天应邀参加“司法改革研讨会”,她在接受访问时表示,“检察总长”陈聪明若有犯罪就依法撤职,若只是“社会观瞻”问题,就变成个人选择。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昨天举办“司法改革周年的回顾与展望”研讨会,起诉扁嫂吴淑珍的检察官陈瑞仁、承审陈水扁洗钱案的北院审判长周占春,恰巧同台担任引言人,并肩而坐。
陈瑞仁认为羁押或限制出境的问题,还有很大的讨论空间,不过对于扁家弊案,他却“不便对个案表示意见”。周占春则对记者询问他对扁案有无司法改革的建议与想法,表示“没有任何评论”,一度还跑给记者追。
马英九“出访”巴拿马时表示,“检察总长”适任与否,主管机关是“法务部”,不是他应该干预的项目,应由“法务部”进行相关考核。
媒体追问王清峰“法务部”未来是否会研拟总长考核机制?她回答“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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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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