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购地弊案 刘世芳擅批公文遭“监察院”弹劾
2009年07月04日 09:45华夏经纬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联合报

华夏经纬网7月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监察院”昨天针对龙潭购地弊案,通过弹劾“行政院前秘书长”刘世芳、“国科会前主委”魏哲和,以及“科管局前局长”李界木等三人。“监委”认定在陈水扁收取四亿佣金后,这三人违背职务和法令,造成台湾和人民重大损失。

据报道,龙潭案还发生擅批公文的案外案。从刘世芳到“副院长”、“院长”,只花两天就批核龙潭基地变更为科学园区的公文。这份电子公文2004年1月29日上午十一点二十五分才由“院长室”签收,园区竟在“院长”还没收到公文、上午十时二十分就得到“院长”批的回函。

“监委”马以工表示,应有“行政院”“极高层官员”在游锡堃批核前,擅自发出批核的电子公文;刘世芳应该就是“先行擅自发文”的人,严重侵犯“首长核定权”,违失情形重大。

“监委”并认为,刘世芳违反当时“行政院副院长”林信义将此案“送交经济部工业局主办”的裁示,将案子交“国科会”承办。

院长   弊案   龙潭  
  0位网友发表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编辑: 郭敏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
最热万象VIP
[免费视频社区] 锵锵三人行 鲁豫有约 军情观察室 更多
 
 
·宝宝中秋祝福 ·毛主席的光辉
·寂寞在唱歌 ·天亮了说晚安
·太阳照常升起 ·阿飞的小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