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只碰选举钱 红包和工程一概不碰
台海网12月30日讯 陈水扁29日第三度面临被羁押的命运,但仍然表现出律师灵活答辩的一面,对检方起诉他的四大罪状,全部否认。面对检方的指控,他说“我欲哭无泪,我30年来的从政之道,只碰选举钱,红包、工程我一概不碰。说我是重大犯罪,与事实不符。”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说,“国务机要”费他全部用于公务,包括办理六项“机密外交”、九项政经支出,总额超过1.2亿元(新台币,下同),大于起诉认定贪污的1.1亿元;马英九特别费案,法官以“支出大于收入”判无罪,他的“国务机要费”也应无罪。
对于检方指控他利用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案贪污,陈水扁重申,重大财经事项不属于“总统”职权,是行政部门职权,不是他的职权。
他讽刺马英九说“马英九什么都关心,包括过年人民买不到车票,都要找‘总统’”,难道车票是“总统”的职权?他当时身为“总统”,当然会关心重大财经相关事务推动,当时他也问过李界木,告诉他“如果三个月价钱谈不拢就算了!”
另外,南港展览馆案,他也完全不知情,何况余政宪、蔡铭哲两人说法也前后不一,且他们都只提到吴淑珍,完全没提到他。他说“不能因为关心政府施政,就被视为利用职权收贿,我被起诉,实在令我欲哭无泪。”
陈水扁说,包括“国务费”、龙潭案、南港展览馆三案,他没有犯罪,也无犯罪所得,仅在今年年初经由妻子吴淑珍告知,才知道有海外资产被冻结,汇给前“总统府”资政吴澧培191万美金,的确是为推动“国际外交”。
陈水扁第一次陈述时,连讲50分钟后,蔡守训问陈水扁“所以检察官起诉的事实,你都不认罪?”陈水扁答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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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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