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机要费案 前后两庭弦外之音南辕北辙
台海网6月27日讯 陈水扁行使“国家机密”特权提起抗告案,“最高法院”前后作出两份裁定,一份是刑九庭命高院实质审查陈水扁的释明是否合理,言外之意,对陈水扁颇为有利;另一份是刑二庭命高院审查陈水扁的声请人资格是否适格,弦外之音,对陈水扁十分不利,可谓南辕北辙。
据台媒报道,台“最高法院”这两份裁定见解,虽然不能概括十二庭的刑事庭全部,但最高法院内部对于“国务机要费案”卷证争议,部分法官私下议论,呈现的法律意见确实并不齐一,昨日刑二庭的裁定意旨一公布,即有资深法官颇表惊讶。
台“最高法院”第一份本案裁定,是1996年12月由刑九庭作出。据悉,陈水扁的抗告状,所谓扣押物发还“声请人本人”一语,也曾引起合议庭的注意,不过,承审法官的处理方式,是综合声请意旨的真意,在裁定书上叙明声请人时任“总统”的陈水扁。
刑九庭审判长洪清江并未质疑陈水扁声请人适格问题,直接进入声请争议,指摘高院裁定未审酌陈水扁的国家机密核定是否符合合理释明要件,于法不合。
据悉,刑九庭法官,原本有意自行审酌是否发还陈水扁的卷证,但因涉及事实审查等多项因素,因此,仍发回更审。
反观昨日刑二庭的裁定,纯从程序上质疑陈水扁的抗告案,是否符合大法官释字六二七号的特别救济程序,甚至他的声请人资格,在卸任之后,也发生根本性的动摇。
刑二庭的承审法官坦承,该庭的裁定确与刑九庭不同,但这只是立论点不一,不能说有矛盾、冲突。
|
编辑:
陶沙
|
更多新闻
频道头条 Big News
手机上看新闻
关键词:
商讯

凤凰资讯
凤凰图片08奥运


最热万象VIP
博客论坛






















风暴二号试射成功 美很恐惧
台军:解放军建航母进程不顺
解密:林彪出逃携带绝密资料
慈禧讨厌壁虎:怕死后验贞操
公众形象一夜坍塌的明星
重庆"护士门"艳照 网上疯传
解密:毛泽东下葬全过程
吕正操:与小平打牌为何总输
中国第四代隐形战机将试飞
为谋利 美或用战争对付中国
日本悄然兴起 孕妇裸体写真
夫妻当子女面看性电影
中国用激光武器摧毁美卫星
谁是分裂中国的幕后黑手
林彪坠机周总理三通宵未归
中国空降兵决胜美军特种兵
李丽珍演限级电影不用清场
3岁男童遭阉割 器官泡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