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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机要费案 扁嫂16次病假 干扰诉讼不断
2008年05月20日 15:51华夏经纬网 】 【打印

华夏经纬网5月20日讯:台湾联合报文章说,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公务机要费案,一波三折。除了被告吴淑珍16次请病假不出庭外,来自被告及陈水扁的诉讼干扰手段不断,“府”秘书长陈唐山甚至因拒绝作证被裁罚,创下政务官被法院裁罚的纪录。

文章说,2006年11月“高检署”查黑中心侦结公务机要费案,认定陈水扁与吴淑珍夫妇、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涉嫌贪渎,以假发票报销公务机要费,侵吞私自花用,对外却称这些钱都用于六件“秘密外交”任务上,而所谓的六件“秘密外交案”,只有两件是实案,其余一件为虚构,三件无关“秘密外交”费用。

台北地方法院2006年12月15日首度开庭审理,开庭一个半小时,法官裁定休息时,吴淑珍即身体不支送医,此后每次开庭她都以台大医院开立诊断证明请病假。此外,律师团不断以诉讼技巧干扰审判的进行。

律师团甚至认为本案的六件“机密外交”是存在陈水扁的“脑海中”,陈水扁接受陈瑞仁检察官侦讯后,检方将陈水扁脑海中的机密制作成笔录,这份笔录就变成“机密文档”。律师团这番论点引起社会大众哗然。

文章指出,合议庭后来传讯陈唐山等五名“扁府”官员出庭作证,说明有无核定公家机密的相关文档,但五人拒绝作证,而被合议庭裁罚每人各三万元。合议庭还要求检方,追究陈唐山等人是否有隐匿公文罪。

陈水扁又向“大法官会议”声请解释,会议做出六二七号解释,指扁有“机密特权”;陈水扁再补核定本案所有单据及证据数据等都属于“机密”,并向法院声请将本案所有证据数据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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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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