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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特别费VS.特支费VS.国务费
特别费VS.特支费VS.国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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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费 |
特支费 |
“国务”费 |
法源 |
中央各机关首长、副首长特别费列支标准表 |
军公教人员待遇支给办法 |
无法源 |
适用对象 |
中央各机关首长、副首长 |
中央各机关首长、副首长 |
“总统” |
主要用途 |
机关首长、副首长因公招待、馈赠、奖赏及公共关系所需 |
首长个人所得,属于人事费薪水中的主管职务加给 |
供行使职权相关费用,明定使用项目包括:政经建设访视、军事访视、接待外宾及礼品、犒赏及奖助 |
金额 |
依行政院颁标准及支用规定覈实办理,如台北市市长每月均有34万元 |
不得超过薪水的百分之十,免税 |
预算核定数额 |
金额核发办法 |
最多半数不须检附凭证结报,可由首长或副首长签名条领(整笔领走) |
直接拨入户头 |
每笔支出都须检附合格原始凭证才能核销 |
编辑:
leo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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