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产”周正毅案今再审6人
2007年11月29日 18:08上海证券报 】 【打印

  根据香港廉政公署披露的信息,涉嫌在收购上海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交易中与周正毅一起串谋诈骗的6名人士,今天会在区域法院预审,并排期于明年1月7日正式审讯。而在此前针对上海地产前执行董事龚倍颖的审讯中,其已承认串谋诈骗罪名。

  据了解,今天预审的6人是去年被廉政公署拘捕并控告的上海地产前财务总监拉赫曼,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前董事总经理吴思炜,中银国际前副总裁林丽珠,顾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范楚文、顾恺仁,以及的近律师行合伙人黎寿昌。

  廉政公署是在接到贪污举报后进行调查并发现罪行的。而与上述6人同时拘捕的上海地产前执行董事龚倍颖已经承认在收购建联通有限公司(收购完成后更名为上海地产)过程中,串谋诈骗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及建联通的股东。目前,龚倍颖的案件已被押后至明年3月3日再审。

  来自廉政公署的资料显示,周正毅以Global Town有限公司的名义于2002年3月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21.5亿元贷款,意图收购香港上巿公司建联通。而在谈判有关贷款期间,周在联交所、香港证监会及建联通的股东不知情的 情况下,建议在完成收购后,他会把由其控制的多个内地物业注入建联通,而建联通所持有的现金会用来购买有关物业,出售物业所得的款项则将用作偿还中银香港借给Global Town的贷款。为保障中银香港的贷款利益,以及确保周会偿还贷款,各方同意完成收购后,修改建联通的组织章程,并成立一个执行委员会以控制资金流动。

  廉政公署则发现,2002年4月18日至6月22日期间,周正毅、龚倍颖及上述6名被告等人串谋,在收购建联通发表的联合公布及收购建议和回应的综合文件上作出虚假陈述,以隐瞒上述建议;同时,2002年6月4日至8月13日期间,周正毅等人就修订建联通的组织章程及成立执行委员会所发表的公布及通告,也串谋作出虚假陈述。由此,联交所与香港证监会因上述虚假陈述,未能执行上市守则的有关职责,而建联通的股东及准股东,也因被虚假陈述误导,在修改组织章程一事上未能在获取充份资讯下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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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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