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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详析和谐社会内涵
2007年10月12日 18:05 来源:新华网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尤其是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后,理论学术界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展开深入研讨,对和谐社会的内涵、和谐社会建设的必要性、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关系等均提出了不少有学术价值和理论价值的观点,下面择要分述。

●什么样的社会才是和谐社会

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与国家相对应的是狭义的社会,指的是与政治活动、经济活动相区别的,以人的生活为中心的广泛领域。我们党提出的和谐社会中的“社会”,是指狭义的社会。这一点学者们的看法是基本一致的。

对和谐社会的理解,主要有四种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和谐社会”就是说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

观点二: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这种观点是从社会学的视角提出来的。

观点三:和谐社会是一种有层次的和谐,其核心层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即人与人的和睦相处。其保证层是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协调发展。

观点四:和谐社会这一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和谐社会主要是指,社会同一切与自身相关的事情保持着一种协调的状态,包括社会与自然环境、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协调,等等。实际上,广义上的和谐社会几乎就是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全部内容。狭义上的和谐社会主要是指社会层面本身的协调,是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一个相对单项的问题。我们现在所谈论的和谐社会是狭义上的和谐社会。

●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术界主要有两种界定。

观点一: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这主要是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和谐社会部分的论述归纳出来的。

观点二: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属性来看,它应该是一个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社会。也就是说,它是一个能够不断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一个消灭了剥削、消除了两极分化,人们能够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平等相处、民主协商、自由发展的社会;一个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

●传统和谐社会与现代和谐社会的关系

一些学者在研究中注意到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的全称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全称告诉我们有各式各样的和谐社会。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都出现过“和谐”这一社会历史现象。历朝历代的“盛世”,就可以说是一种和谐社会。但这样的和谐社会都是“传统的和谐社会”。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现代的和谐社会”。传统的和谐社会与现代的和谐社会有两个重大区别:一是前者往往以牺牲个人利益来换取社会的和谐局面,后者则是以人为本的社会,能够协调好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能够整合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因而能够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二是前者建立在少数群体剥夺多数群体、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基础之上,缺乏社会公平和正义,它是不能长久的,后者则是建立在社会公平和正义基础上的,具有可持续性。

●关于和谐社会的特征或标志

从不同的角度或视角出发,对和谐社会的特征或标志的概括有很大的差异。

观点一:和谐社会有三个标志:一是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任何阶层特别是具有较高社会位置的阶层都不应以任何理由人为地设置障碍,来排斥其他阶层的社会成员进入本阶层,以达到维护本阶层特有利益的目的;二是各个阶层应当得到有所差别的并且是恰如其分的回报,这就必须按照贡献进行分配;三是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应当保持着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这就必须在其相互之间实现互惠互利的公正规则。

观点二:有学者根据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有关论述,把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点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二是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三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环境;四是要加强社会治安和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关于当前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

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基于我们的社会还是一个相对和谐的社会,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和因素。有学者提出,当前社会中最不和谐的,还是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大,而且很多是由不公平分配所造成的。比如腐败、权钱交易、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还有垄断性行业,它凭借对资源、市场、价格的垄断,获得大量的垄断利润。

有学者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重视解决我们党的一些主要依靠力量为改革发展所承担的代价与得到的补偿不对等的问题。农民、产业工人曾经为改革发展承担了相当大份额的成本或代价,应当想方设法予以适当的补偿。

社会学学者们特别关注社会阶层关系的不和谐,提出了社会排斥、社会剥夺和社会断裂等概念来说明这一问题。所谓社会排斥,是指我们制定游戏规则时,尽量考虑大家共同的利益,但每一个游戏规则都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维护部分人利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排斥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至于社会剥夺,体现最突出的就是城市拆迁和农民失地问题。这种社会剥夺,反映了我们当前的一些政策考虑得还不够周全。社会断裂,指的是我们社会当中出现一些障碍,阻碍了阶层间流动,尤其是下层向上层的流动。对这些负面的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社会和谐是很难做到的。

●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关系

在研究和讨论过程中,经常要涉及这几个概念,干部群众在学习讨论中也大多搞不清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学者专门撰文回答了这一问题。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要经历相当长历史阶段的社会实体,因而在逻辑学上可以把“社会主义社会”看作一个实体范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不同,它是社会主义社会某一方面的属性,从逻辑学上讲是一个属性范畴,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属性。全面小康社会是“三步走”战略中的关键一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有一个明确的任务,这就是让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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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郑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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