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现象"替代"59岁现象"官员职务犯罪趋年轻化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近年来职务犯罪过去常见的“59岁现象”不再突出,35岁以下干部群体已经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群体。 该报告统计,2003年至2007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623人,占立案总数的16.69%。而同期查办的55岁以上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仅有317人,占总数的8.49%。 【详细】
广州职务犯罪出现30岁现象 执法部门属高发领域
广州职务犯罪有四成是30岁左右的青年所为,而广州青年职务犯罪人数的85%年龄在30~45岁,他们掌握一定权力,有许多是单位和部门主管。此外,调查显示,国企、建筑、行政执法、教育、卫生、体育等部门是青年职务犯罪的高发区域。【详细】
评论:腐败堕落没有年龄之分
腐败堕落没有年龄之分。只要手中有权,权能生利,权可滥用,不论在哪个年龄段,都会有腐败分子涌现,但相对比较,“35岁现象”比起“59岁现象”将会更可怕,因为它的潜伏期更长,危害性更大。因此,应把35岁以下的年轻人列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对象。【详细】
分析:非理性情感将导致权力者权力扭曲乃至犯罪
[“35岁现象”比起“59岁现象”更可怕]
[“35岁现象”揭示论资排辈的合理性][“纪委书记第一贪”案反证制度控腐的必要性]
[中国"官赌"根源在"官贪" ][检察官:不良情绪可致职务犯罪]
[别漏掉起诉赌官的赌博罪] [职务犯罪呈十大趋势][检察日报: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亟待立法]
[瞭望:部分黑恶势力政治渗透基层政权]延伸阅读: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
20世纪80年代,全国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受到法律制裁者只有两人,违法犯罪的经济数额为几千元到两万多元; 90年代上升为15人。2000年至2007年,这个数字上升到70人以上,其人案数额从几十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