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筱萸为何会被判死刑?中国刑法学界专家解读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说,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郑筱萸受贿数额达64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亦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因而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详细内容] |
|
■
新华评论:郑筱萸其罪当诛
备受关注的郑筱萸案,以郑筱萸被执行死刑而尘埃落定。这样的结局可谓是合法律、顺民意,大快人心!郑筱萸为了一己之私,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儿戏,利用权力大肆收受贿赂,伤天害理,是自作孽,不可活。
[详细内容] |
|
■
国家药监局官员:郑筱萸案让整个系统蒙羞
颜江瑛回应说,前段时间大家都注意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被判处死刑,还有原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被判处死刑,这是一审的结果。这些少数腐败分子出现的这种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对整个系统来说,确实让我们蒙羞。但是这里面暴露出的一些问题。
[详细内容] |
|
■ 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10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10日上午被执行死刑。[详细内容] |
|
■ 郑筱萸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近日,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宣告,维持一审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的死刑判决。尽管从程序意义上讲,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时仍有不予核准死刑的可能性,但两级法院对量刑所表现出的态度,足以表明对贪渎犯罪的高度警示意义。[详细内容] |
■ 郑筱萸上诉请求改判 强调有坦白等从轻情节
6月8日是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10天法定上诉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记者昨天从有关渠道获悉,郑筱萸已正式提出上诉请求,此案进入二审程序。郑筱萸在上诉书中称,自己在案发后有“主动坦白”、“认罪态度较好”等法定可以从轻的量刑情节,而一审作出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量刑过重”,希望二审法院考虑这些情节,酌情对一审判决做出改判。[详细内容] |
■ 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不服死刑判决拟上诉
昨日上午,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决郑筱萸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郑筱萸当庭表示不服。[详细内容] |
■ 新华社特约评论员文章指郑筱萸案表中国反腐决心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新华社30日发表题为《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文章认为,对郑筱萸案的判决,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充分体现了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分子的坚强决心。[详细内容] |
■ 专家解读:重判郑筱萸意在警醒高官
时事评论员何亮亮先生指出,郑筱萸虽然是个政府高级官员,他同时也是个党员。北京方面很可能要以郑筱萸被判死刑的案子再一次警醒全国的高级官员、中级官员,凡是涉及到这种严重的贪污罪行,都有可能被判死刑。[详细内容] [解读:郑筱萸被判死刑 显中共反腐决心] |
■ 中纪委谈郑筱萸案五大教训 指其自由裁量空间过大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九日电 中央纪委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负责人日前就郑筱萸案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指出,郑筱萸等案件最主要的教训有法规制度不健全,行政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监督不到位等五个方面。
[详细内容] |
■ 最新报道: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对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判决,郑筱萸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详细内容] |
■ 回顾:郑筱萸当庭承认多数指控 最大一笔受贿290万元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案在市一中院西中法庭开庭审理。据悉,郑筱萸涉嫌8项受贿起诉和3项玩忽职守的起诉。其涉嫌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约645万元,其中人民币近500万元、港币100万元及美元3万元。法庭上,郑筱萸承认了绝大部分指控。郑筱萸的妻子和儿子也因涉案被捕,但没有出现在昨天的法庭上。[详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