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济铁路事故,也须有人承担道义责任
2008年04月30日 13:37红网-潇湘晨报 】 【打印

沈峰(新疆 职员)

4月28日凌晨,百年胶济铁路发生一场悲剧:北京至青岛的T195次与5034次旅客列车相撞。目前这场灾难已夺去70人的生命,416人受伤。初步调查显示,这是一起人为责任事故。铁道部已作出决定,免除济南铁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职务,接受审查。

如此雷厉风行的行政问责,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实属罕见,这也意味着行政问责已经成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笔者认为,除了行政责任之外,铁道部高层管理者也必须有人勇于承担道义责任。

如果我们的痛感尚且没有被尘屑扑面的信息所磨钝,那么我们应该还记得今年1月23日,北京到青岛的动车组D59次运行至胶济线安丘昌邑下行线K129+861M处时,撞倒中铁十六局正在该处进行移动轨道施工的作业人员,造成18人死亡,9人受伤。而此次事故发生后,并没有相关领导为18人的死亡引咎辞职。如今,又在胶济线,重特大“责任事故”又酿成严重的人员伤亡。无论如何,仅仅是对基层部门的行政问责显然是不够的。

我们知道,引咎辞职与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不同,是指公务员在没做好工作(或不作为)而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又没有构成违背法律、行政责任的情况下,主动承担道义和政治责任的主动请辞行为。在以前的类似事件中,一些高官引咎辞职,应该对推动“引咎辞职”成为常态具有积极意义。韩国“第一号国宝”崇礼门被人纵火焚毁后,韩国政府文化遗产厅厅长俞弘濬在火患次日就鞠躬下台,他说,必须有人来承担责任。

在我国,不论是群情激愤的“黑砖窑”事件、哈尔滨奴工事件,还是近期安徽阜阳公共卫生事件、东莞童工事件等等,至今没有官员站出来引咎辞职,这是极不正常的。民众对为官者的第一要求就是道义,缺乏道义的官员,怎么可能得到民众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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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峰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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