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的起源、沿革及奥运会发展史
2008年08月10日 17:12 】 【打印

柔道,顾名思义,就是“温柔的方式”。柔道运动起源于日本武术的一种,即“柔术”。但实际上柔道是一种对抗性很强的竞技运动,它强调选手对技巧掌握的娴熟程度,而非力量的对比。

柔道比赛要求选手对对手的四肢、脖子作出"锁臂"、"扼颈"等动作,将对手扔倒或压制在地,直到对手认输或清楚地将对手扔倒在地,方可取得胜利。

柔道,起源于日本。1882年日本的嘉纳治五郎将中国武术的踢、打、摔、拿以及日本的武技、柔术等技术融为一体,创立柔道。同年在东京永昌寺开设讲道馆。1884年设立柔道段位制。1890年开始女子柔道训练。1900年制定柔道竞赛规则。1931年日本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女子柔道协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柔道传播到欧美等国。1956年举行首届世界柔道锦标赛,1980年起举办世界女子柔道锦标赛。

比赛按体重分级别,在14×14米或16×16米的榻榻米上进行。运动员身穿白色或米黄色柔道服,徒手赤脚,腰扎段位带。每场比赛男子5分钟,女子4分钟。比赛中不许用头、肘、膝顶撞对方,抓头发或对肘关节以外的其他关节使用反关节等动作。男、女柔道分别于1964年和1992年被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

柔道在日语中是“柔之道”的意思。柔道部分起源于一种古代日本武士空手搏斗的技术:柔术。柔道通过把对手摔倒在地而赢得比赛,它是奥运会比赛中唯一的允许使用窒息或扭脱关节等手段来制服对手的项目。

柔道运动是嘉纳治五郎在19世纪80年代创立的,并且在1964年的东京奥运会上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当时日本作为奥运会主办国可以增设一项比赛项目,于是日本选择了柔道。东京奥运会只设4个级别的比赛,日本选手夺得了其中的三枚金牌。

但是在无差别级比赛中,身高1米98的荷兰选手安东·格辛克,在日本武道馆15000名观众面前,击败了连续三届的日本冠军Kaminaga Akio,并且在复活赛中再度将其击败,从而打破了日本柔道高手能够战胜任何对手的论调。

柔道经过近代的发展之后于1964年东京奥运会列为正式比赛项目(东道主可以选择增加一个奥运会比赛项目,日本选择了柔道),日本作为柔道的发源地在早期的确拥有优势,而且他们号称一名优秀的柔道高手可以击败任何对手,不管对手身高体重有多少。但是在无差别级比赛中,身高1米98的荷兰选手吉新克击败了日本三届全国冠军,从而也改变了人们对柔道的幻想式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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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丛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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