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案陈唐山否认犯罪 两个月后将再度开庭
2007年12月03日 12:25中国新闻网 】 【打印

中新网12月3日电 台湾前“总统府秘书长”、现任“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特别费案,台北地院今日开庭审理。陈唐山答辩时表示“绝对不承认犯罪”。他说,会计人员从未告诉他特别费的性质,他也从未指示下属做违法的事。由于本案被告仅一人,庭讯顺利,四十分钟即结束。法院将择期于两个月后再度开庭。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陈唐山进出法庭时,都不愿接受媒体访问。他的律师代为表示,陈唐山没有犯意,也没有犯行;陈唐山认为特别费的性质应该是首长的津贴,对于此一沿袭的制度,却被认定为犯罪,陈唐山认为“很荒唐”。

陈唐山在法庭上则指出,会计从未告诉他特别费的性质,且因公务繁忙,他不清楚幕僚如何处理;他不知道这样领用特别费是违法的;他并未指示下属做违法的事。

由于本案起诉后移审法院时,检方将部分卷证密封,导致检辩双方无法阅览完整的卷证。但法院已认定此部分不涉及机密,因此将开放检辩阅览。检辩双方在两个月内将阅览并提出证据清单,并准备攻防方法。法院将择期于两个月后开庭。

陈唐山被控于担任台当局“外交部长”、“总统府秘书长”任内,涉嫌指示下属收集他人发票共计106张,核销特别费36万余元新台币。台“最高检”特侦组日前以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及伪造文书等罪嫌,将陈唐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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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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