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锡堃要求开秘密庭审理特别费 法官不买帐
2007年11月27日 09:51人民网 】 【打印

人民网11月27日电 台湾前“行政院长”游锡堃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26日首次开庭审理。曾严词批评国民党2008候选人马英九以没有犯意、辩称自己无罪的游锡堃,同样以没有犯意,坚称自己无罪。他的辩护律师更要求合议庭,循“国务费模式”,“是否有必要开秘密庭,不公开审理”。并要求特侦组“审慎考虑”将两卷宗以机密封存。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游锡堃的律师廖学兴,也是涉及“国务费”被起诉的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的律师,他主张本案涉及机密,同样是高举台湾安全的理由。惟审判长刘方慈明确谕知,“最高检”特侦组用密字封存的卷宗,内容无关“国务费”、无公务用途,不是属核定的“国家机密”,庭讯结束开放阅卷。 

审判长还表示,法院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依目前的卷证资料,不符“国家机密”而有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未来辩方如认为涉及机密,须以具体依据和确认方式具状陈明,合议庭再审酌是否符合不公开审理规定。 

游锡堃被控利用妻子杨宝玉、“行政院长”和“总统府秘书长”任内办公室主任苏昭英、承办人赖淑芬、秘书刘建忻等四人搜集发票核销,诈领“行政院长”、“总统府秘书长”特别费和“国务费”案,台北地方法院26日上午9时30分开庭,传唤游锡堃等五位被告。 

游锡堃在陈述被起诉意见和是否认罪时,主辩没有犯意,坚称自己无罪,强调从政二十多年,一向清廉自持,不涉任何弊案,也未利用职位取利益,“我没有犯行、没有犯意、我无罪”。 

因检察官未完成证据清单,审判长听取检辩意见后,决定给检察官最长一个月时间完成;辩方收到清单后,则以一个半月时间准备答辩。亦即最快两个多月后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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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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