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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告诉记者,他已经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改革我国“黄金周”制度的提案草案。这份提案草案认为,被誉为“黄金周”的“五一”和“十一”长假期(各7天)从1999年国庆节开始至今已实行了7年,虽然黄金周制度的实行一度带来消费热潮,刺激了国内需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影响力正呈现出逐年衰退的趋势,同时,其自身的缺陷及由此而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日益显现。
提案草案指出,“黄金周”的正效应在递减,主要表现在:从全年的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变动来看,“黄金周”所在月份的消费高峰并不明显;从旅游收入增加量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加量中的比重来看,“黄金周”对消费的边际贡献在递减。
同时,“黄金周”的负面影响在凸现,将“黄金周”的经济拉动作用与其社会成本进行比较就会发现,“黄金周”对我国消费经济的拉动效应已经被大大抵消,具体表现在商家的短期成本剧增,消费者所享受到的服务质量明显下降,政府公共管理费用增加,对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迹造成了巨大破坏,不利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正常运转以及造成“假日综合症”导致劳动者工作效率下降等方面。
对于改革黄金周制度,草案按照变“集中度假”为“分散度假”的思路,提出了如下建议:
1.取消长假期,缩短“五一”、“十一”的法定休息日
取消“五一”、“十一”的长假,同时将原来的各自三天法定休息日,都改为一天。这样就“挤出”了4个法定休息日。
2.增加传统节日为法定休息日
将挤出的4天假日增加到中国传统节日上来,即增加清明、端午、中秋、重阳这四个节日为法定休息日。这不仅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更重要的是出于继承和保护我国传统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尊老爱老传统美德的考虑。
另外,考虑到中国人过年实质上过的是“除夕”,而且很多地区和单位在除夕这一天或者全天放假,或者至少放半天假,“除夕”实际上早已成为全国众多地区的“事实假日”。所以,建议把“除夕”确定为法定假日,从而将全年法定假日增加到115天。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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