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文中涉及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的负面新闻,西丰县方面认为此报道失实;3天后,西丰县警方进京要求拘传记者朱文娜。张志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西丰警察来京拘传记者一事毫不知情,但称报道确实有损西丰形象,并诽谤了他个人。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西丰县警方进京抓记者
最新报道:西丰县回应“抓”记者事件:撤销立案、撤销拘传
资料图:西丰县委书记
    1月3日早7点,赵俊萍(辽宁西丰女商人,朱文娜报道中的主人翁)的辩护律师高义宝立即拨通了朱文娜的手机。高义宝告知,“据说还要去北京抓你,你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2007年2月至3月初,赵俊萍因为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沈丰加油站拆迁款的解决问题,对县委书记张志国心生怨恨,编写了诽谤张的短信。短信内容为: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是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
  “她的稿子里没有一句话是真话。”昨晚,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朱文娜严重的损害了西丰的形象,恶意诽谤了他本人。张表示要给西丰县和自己讨回公道。张志国说,朱文娜到西丰后,吃住都跟赵俊华家人在一起,只听他们怎么说,根本就没有采访过任何政府部门。
  记者辽宁西丰县宣传部从了解到,西丰县政府认为《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报道《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是一面之词,记者并未对事件另一方——县政法委进行采访。
  《法人》杂志社一负责人发表个人意见时表示,朱文娜是一名10年的老记者,也是杂志社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相信她会在采访时有所把握,相信她的稿子没有问题。“记者采访是职业行为,有自己的消息来源,要拿证据来说话”,希望西丰方面也能够出示证据。
  当天下午西丰县就来了三个警察,说朱文娜涉嫌诽谤,出示了拘传证,要求带走她,被杂志社拒绝,他们一直在法制日报社等到当天晚上六点。当时他们都穿着公安制服,也许因为异地办案的缘故,北京的警方也在场。
  7日,朱文娜以个人及受杂志社委托的双重身份,向中国记协陈述了相关遭遇。据了解,中国记协三位工作人员向朱文娜了解了相关情况,并表示“高度关注”。陈述完后,朱向记协正式提交了一份事件情况说明,并要求记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追踪报道
■ 调查
根据你对事实的了解,你认为记者的报道是否有失偏颇?
不清楚
报道中说,县委书记称对西丰警察来京拘传记者一事毫不知情,你认为他真的不知情吗?
不知情,领导不可能说谎
肯定是在说谎,企图掩饰某种真相
不太清楚
刑法明确规定诽谤罪为自诉罪,县委书记不自诉就立案抓人,你有什么看法?
很明显的有法不依
县委书记一动怒,下级手忙脚乱,哪还记得什么法律
明显看出在基层领导的思维中,法律的位置如何
没什么看法
根据你对事实的了解,你认为当地警方有没有到报社拘传记者?
没有
不清楚
事件中的疑点
    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登朱文娜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稿子,这篇2600多字的稿件,内容指涉三部分:一,西丰县政府为修建土特产品贸易中心需拆除该县商人赵俊萍的加油站。因为拆迁的赔偿额度,双方发生了分歧;二,为了打击赵俊萍,相关部门指控赵俊萍偷税、诽谤县领导;三,投资6.5亿元人民币的交易中心,在土地出让金、招投标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给朱文娜出示了对方带来的一份西丰县政府文件,指称朱文娜报道严重失实,对西丰县造成了严重的恶劣影响,并质问朱文娜报道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和他们联系。
朱文娜回答说,在西丰县采访时给几个部门都留了联系方式,一直也没有任何人跟她联系。报道依据有接到的反映材料、举报信,还有律师提供的依据,以及一些不方便告诉对方的证据提供者,这是为了保护反映情况者的自身安全。
“她的稿子里没有一句话是真话。”昨晚,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朱文娜严重的损害了西丰的形象,恶意诽谤了他本人。
《法人》杂志社一负责人发表个人意见时表示,朱文娜是一名10年的老记者,也是杂志社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相信她会在采访时有所把握,相信她的稿子没有问题。“记者采访是职业行为,有自己的消息来源,要拿证据来说话”,希望西丰方面也能够出示证据。[详细]

    朱文娜的代理律师认为,刑法规定诽谤罪为自诉罪。如张志国不自诉,当地公安部门不应立案,也不能到北京拘传记者朱文娜。
    在得知朱文娜将被西丰县拘传的消息后,1月5日下午,赵俊华同父亲来到了北京为朱文娜报道的真实性作证。赵俊华的父亲对朱文娜卷入“诽谤”张志国的漩涡并不惊讶。他称,自己的三女儿已经因为“诽谤”张志国而被判处了一年零六个月的徒刑。
    尽管刑法明确规定诽谤罪为自诉罪,但2007年5月22日,西丰县检察院仍将赵俊萍和赵俊华诽谤张志国一案和赵俊萍涉嫌偷税案一起提起公诉。2007年12月29日,西丰县法院作出判决:赵俊萍犯诽谤罪。

    当记者询问,为何要把“诽谤”他的朱文娜带回西丰而不是依照法律直接向《法人》杂志社所在的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时,张志国告诉记者,他对该县政法委书记携带干警到北京拘传朱文娜一事一无所知。
    朱文娜的代理律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副教授、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对张志国的“一无所知”感到不解。“公安局已经手持‘拘传’的传票来北京要求拘押朱文娜,张志国就不可能不知道此事。”周泽说,对诽谤犯罪提起公诉的情形,仅限于严重的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行为。

    “西丰县警方来抓你了,是报社通知的。抓你的警察就在报社里面,你千万别回报社,赶紧找地方躲一躲。”1月4日下午5点,她接到家人电话。朱文娜是赶紧给单位领导打了个电话核实,得到回复是:确有此事,西丰县警方一共来了四个警察,带着朱文娜涉嫌诽谤罪的立案文书和拘传手续,同来的还有一名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的同志。领导同时告诉她,先避一避,不能让他们抓走。[详细]
    对于媒体报道的“已对朱文娜涉嫌诽谤立案”一事,西丰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注:是办公室指定的一个接受媒体采访的电话)表示:“完全是无中生有。警察到北京抓记者?没有这回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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