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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支撑体系规划
第一节综合交通体系
一、综合交通发展策略
1、以沈阳、大连为主,营口为辅,通过便捷顺畅的海陆空衔接系统,强化国际联系通道的功能地位,构建东北亚综合交通枢纽门户。
2、以疏港通道和向内陆的辐射通道建设为主导,协调铁路、公路集疏运系统,加快物流中心建设,优化与内陆腹地的交通联系。
3、以不同等级的交通枢纽城市为核心,发挥城际快速客运交通系统的作用,构建一体化、多元化的运输网络,加强都市区之间联系,促进区域整合。
4、以公交化铁路运输策略为主导,建立集约化运输的城镇客运交通体系,支持四大都市区的形成。
5、建立综合交通网络规划建设的协调机制以及共享机制,节约投资,提高运输效率,保障交通设施的最有效利用。
二、综合交通枢纽
大连、沈阳为全国性交通枢纽城市;锦州、营口、丹东为区域性交通枢纽城市;盘锦、葫芦岛为地区性枢纽城市。
三、综合交通走廊
两条国家级运输通道包括京哈运输通道、哈大烟运输通道;三条区域运输通道包括东部通道、锦赤通道、亚欧大陆沈阳-丹东通道;五条地区运输通道包括锦州-营口、营口-丹东、葫芦岛-凌源、锦州-阜新、营口-庄河。
四、综合交通设施规划
1、高速公路:形成“五主六联”的高速公路网络。
五条主要干线高速公路包括京沈高速公路、沈大高速公路、锦州-朝阳-赤峰高速公路、大连-丹东、沈阳-丹东高速公路五条,六条联系性高速公路包括海城-东港、盖州-庄河、盘山-大石桥、绥中-凌源、锦州-阜新、大连长兴岛-庄河。
2、港口:形成“一主一副多点支撑”的港口布局。
大连港、营口港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一主一副”两个核心港口,丹东港、锦州港为地区性重要港口,葫芦岛港、盘锦港为一般港口。
大连港以集装箱干线运输为重点,全面发展石油、矿石、散粮、商品汽车等大宗货物中转运输,拓展港口物流、保税、信息、商贸和国际海上旅游服务,成为我国沿海集装箱运输的干线港、区域重要能源和原材料运输的主要中转港。
营口港成为东北地区能源、原材料运输的重要转运港和集装箱运输支线港,将以集装箱、钢材、铁矿石运输为重点,全面发展原油、粮食、杂货等中转运输。
丹东港作为辽宁沿海的集装箱支线港之一,成为腹地大宗物资中装运输的重要口岸,发展方向以杂货、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积极发展物流、商贸、临港工业等相关功能,成为客货兼顾、内外贸结合的多功能综合性港口。
锦州港作为辽宁沿海的集装箱支线港之一,成为腹地大宗物资中装运输的重要口岸,发展方向以石油、煤炭、粮食等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
葫芦岛港和盘锦港作为辽宁省沿海的一般港口和葫芦岛市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于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作为辽宁沿海主要港口、地区性重要港口以外的重要补充。
3、航空:形成“一主三支”的机场布局结构。
以大连机场为枢纽机场,包括周水子机场和规划的金州填海区机场,主要承担区域与国外联系、国际中转、以及本地的国内外联系。
营口机场、丹东机场和锦州小岭子机场作为支线机场,以地区性服务为基础,承担周边地区与国内其他地区的联系以及枢纽机场的支线辅助运输功能,同时对沈阳机场、大连机场起到补充作用。营口机场未来可能会承担国内干线的补充航空运输功能,建设要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4、铁路:形成“五条区域铁路、五条联系铁路、两条客运专线、多条疏港铁路支线”的铁路网络系统。
五条区域铁路包括京沈、沈大、沈丹、东部铁路通道、锦赤。五条联系铁路包括海城-东港(庄河)、大连长兴岛-庄河、营口-锦州、葫芦岛-承德、锦州-阜新(朝阳)。两条客运专线包括秦沈客运专线、沈大客运专线,在锦州和营口之间规划一条客运专线的联络线,直接将两条客运专线在营口直接联系起来。多条疏港铁路支线包括葫芦岛港铁路支线、锦州港铁路支线、营口港铁路支线、鲅鱼圈铁路支线、仙人岛铁路支线、长兴岛铁路支线、大窑湾铁路支线、大连湾铁路支线、庄河铁路支线、东港铁路支线等。
第二节生态体系与环境保护
一、构建生态安全网络
辽宁沿海经济带生态安全网络由两大类生态源地(五处林地生态源,五处湿地生态源)和两条核心的生态廊道(“之”字型绿色林地廊,自然河流生态通道)通过两大重要的战略节点(联结经济带中部盖州庄河生态源与义县生态源的位于盘锦的大片湿地生态系统,及盖州庄河生态源与丹东凤城、宽甸生态源之间的丹东湿地生态系统)构成。
二、环境保护目标
1、水环境质量目标。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二类标准。
2、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大气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目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到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三节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一、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1、治理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统筹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综合防治面源污染,减少农业过度施肥和农药造成污染;进行流域综合治理,逐步恢复河道水体的生态功能;通过给水排水格局调整,实现不同用水功能之间的有序协调,确保水源保护地的水质安全。
2、节约用水,开发节水技术,树立用水的循环经济理念。在供、用水的各个环节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积极开发节水技术,特别是农业节水技术;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各种措施与途径降低用水量。
3、工业与城市发展要坚持“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的原则。社会经济发展必须考虑水资源的条件,以水定发展,量水而行,坚持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加大种植结构的调整力度,重视旱地节水农业建设,逐步缩减高耗水水田面积,使社会经济用水在2030年前后接近甚至达到零增长。
4、在保证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的前提下,研究区域调水。通过扩大“东水中引”规模,考虑从呼玛河向嫩江调水,完成“东水中引,北水南调”的水资源配置格局。
5、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实现经济集约型增长。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一些对资源环境压力较小的产业,进而实现经济的集约型增长与可持续发展。
6、严格控制城市和近海的水体污染。优先保护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改善上游水体的水质;采取措施修复水源地水质;加强水源地保护及水质监测的力度;建立水质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理制度。
二、土地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1、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发挥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调控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的调控作用,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2、提高用地集约化水平。城镇建设用地增长方式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协调建设布局,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产业与生活用地。
3、保证城乡建设有序发展。完善土地市场建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控制农村居民点规模。推动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规模化,鼓励对废旧村落的利用,减少耕地占用。
4、严格保护特殊土地资源。严格保护涉及公共利益和具有特殊功能的重要土地资源,如耕地、林地、湿地等用地,通过荒山造林、荒地复垦、退园还田和围垦造地等措施,使减少的耕地、园地等农用地得到补充,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能源节约与利用
1、坚持节能优先,促进节能战略的实施。在关注产业节能的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建筑和交通节能。
2、提高能源加工转换效率和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可能转变辽宁以原材料生产为中心的重化工高耗能工业产业结构,逐步发展具有高新技术特色的低耗能的装备制造业、电子工业、计算机及软件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各类轻工业。
3、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四、海岸线保护与利用
1、海岸带资源保护。严格控制海岸线的使用,保护原生海岸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海滩、湿地等重要的生态敏感资源。禁止在自然岸线填海造地、开发建设项目。加强对国家级和地方级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和保护。不得开发利用不可再生海岸带资源,不得破坏不可恢复的海岸带原生生境。
2、海岸带环境质量管制。重点要加强辽河口、大连湾、锦州湾等近岸重点海域污染防治,将海域污染防治与沿海陆域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开展区域防治。削减主要污染物入海排放总量,恢复污染海域的环境功能和生态指标。
3、海岸带开发管制。海岸带开发优先考虑下列项目: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军事设施;能源、交通、通讯及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镇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与当地资源优势、发展方向一致的项目;具有显著护岸功能的项目;促进生态平衡的项目;科学研究与引进先进技术的项目;利用海水养殖、增殖的项目;开发岛屿的项目;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项目。以上开发利用项目,选址发生交叉和矛盾时,选择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佳的项目,予以优先审批。禁止下列开发利用的项目:与规划相抵触的项目;影响海岸稳定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开发利用超过该项资源承受限度的项目;导致岸滩侵蚀和危害海堤等海岸工程安全的项目;妨碍航行、消防、汛期行洪的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
4、海岸带用地管制。海岸带内下列岸段应当保留,不得移作他用:适宜建设海港的岸段;适宜开辟为海滨浴场的海滩和重要旅游区的岸段;适宜建立海防和军事设施的岸段;在科学论证中其功能划分和资源利用评价有重大争议的岸段。
5、海岸带交通政策。与海岸线平行的过境干道和高速公路应当在距海岸线一定距离的内陆腹地合理布线建设,并通过布置与之垂直的小型支路达到接近海滨岸线的目的,以减小滨海过境干道和高速公路对海岸带的破坏。禁止在海滩、泻湖、不可开发区或其他生态敏感区内修建新的过境干道或高速公路。连接滨海过境干道、高速公路和海滨岸线的小型支路应在环境敏感性最低的地区布置。
6、海岸线防灾规划。严控地下水开采量以遏制海水倒灌。实施一批海岸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重点解决海岸带采石挖沙、地下水超采造成的海岸侵蚀、海水入侵等生态环境问题,推进海岸防护林工程建设,恢复和改善海岸带生态环境。
第四节社会人文体系
引导政府、社会、民间等多种主体投资,完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以中心城市为主干、覆盖全区域的公共设施网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
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建立完善的住宅建设和供应体系,重点推进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宅,以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城市地区要加强“棚户区”改造。完善城市的服务功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加强会展、博览、信息服务等设施的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重点建设大连动漫产业走廊、边疆文化长廊、盘锦兴隆台文化特色经济园区等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沿海地区教育、人才、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等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创新能力的培育。
充分利用山、海、港、城、林等各类要素,凸显多元共融的城市文化,塑造生动丰富的城镇生活空间和景观风貌,营造优良的城镇生活环境。
依照《文物保护法》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对各级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优秀近现代建筑等文化遗产的申报、评定及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重对瓦房店辽剧、东北大鼓,锦州黑山二人转、辽西木偶艺术,盘锦大洼县渔雁口头传说以及秧歌、高跷、二人转皮影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扬。
第五节公共安全体系
建设高标准的防洪堤,提高城镇防洪水平;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河道管理及江河清淤除障疏浚,建立综合滞洪区;增强中上游山地保水固土能力,减少水土流失。
加快城市无涝化进程。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实现雨、污水分流,兴建排涝骨干工程,保证城市排水通畅。
突出滨海湿地的保护与恢复,使沿海的防灾工程与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保证与经济社会整体的协调发展。
加强海堤、水库和闸涵的除险加固和建设。在近海工程项目建设和经济开发活动中,应考虑海平面上升的影响。严格控制地下流体(水、石油、天然气等)的开采,在沿海地区控制密集型高层建筑群的建设,控制地面沉降。
在城镇规划中重视公共安全布局、公共安全设施及生命线工程建设,安排避险线路和避难场所,加强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包括灾害预防、预警、紧急响应、相关保障、灾后重建等内容的公共安全防护与应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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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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