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阜阳这一次谣言又跑到了真相的前面
2008年04月29日 09:07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 【打印

作者:曹林

经过长达13个月的漫长准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了---舆论对这部修订后的新法有着很高的期待,可阜阳这起丑闻提醒我们:政府部门会依法公开信息吗,他们会不会以"社会稳定"为由拒绝公布真相,他们会不会也选择"内紧外松"的策略。

这一次,谣言又跑到了真相的前面———这是我看到安徽阜阳疫情的第一反应。据最新报道,该市3月以来已有915名儿童感染肠道病毒EV71,19人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而在此前,谣言与恐慌弥漫在4月的阜阳城市上空。当地政府以“怕引起恐慌”的名义,用“仅有几例死亡”、“没有传染关系”等“辟谣”。阜阳市一位医疗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称,政府一直是“内紧外松”:医疗系统内部下达了指令性文件,采取了措施,但对外没有公布。(今日本报13版)

由于官方对真相的封锁和公布信息的迟缓,既延误了疫情防治的时机,又导致谣言与恐慌的迅速传播,关于“怪病”夺取儿童生命的传言通过网络和手机短信在阜阳广泛流传,社会陷入极度恐慌。

当地有关部门在解释“以谎言辟谣言”时称,是害怕公布真相“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这是许多隐瞒真相者惯用的说辞。但是,从非典到哈尔滨停水危机,再到无锡的水污染,无数次的试错和教训早就普及了一个开放社会的基本常识:谣言止于公开,恐慌止于透明———信息不畅是谣言和恐慌的温床,只有及时、权威的信息公开才能给公众稳定和理性的预期,“以谎辟谣”才会引起公众的恐慌。阜阳官员再一次以沉重的代价证明了这个常识:“以谎辟谣”比传染病更可怕。

为什么一错再错,为什么阜阳官员无视基本常识而理直气壮瞒报和说谎———这是许多媒体对阜阳“以谣辟谣”丑闻发出的置疑。我想,问题的根本不在于官员因愚昧而不知这个常识,而在于制度对官员说谎的问责缺位上。没有问责压力权力就不会尊重常识———这是一个更基本的常识,如果“说谎了就要承担责任”的政治常识不首先常态化,没有问责压力,政府和官员永远不会尊重“谣言止于公开”这个常识。

确实,“谣言止于公开,恐慌止于透明”是一个基本常识———但这只是科学意义上的常识和公众眼中的常识,而不是官员的常识。基于成本和收益的衡量,官员在这个问题上有着自己与众不同的“常识”:不公开也没事。如果毫不掩饰公布真相,虽然有利于公众利益和公共治理,但那可能影响到自己的政治前途和政绩形象;如果瞒报成功,那就能避免这种个人利益损失。即使最终瞒报被曝光、谎言被揭穿了,也能以“维护稳定”的借口推卸责任,不会受到严厉的追究。

可以毫不夸张说,有多少沉痛的教训证明了“谣言止于公开”这个常识,就有多少事实同样证明了“不公开也不会被问责”———在我们的制度环境中这也是个常识,基于利益衡量,这个常识对官员更有吸引力:虽然瞒报和说谎对公共利益是一种巨大的伤害,但在问责制的缺席和虚置下,对官员则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也就是说,常识对官员没有丝毫的约束力———要想使公众常识成为官员的常识,成为其实际行动中常态选择,必须诉诸于问责制度,必须用问责制驱动和迫使官员尊重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常识,这是一个更基本的政治常识。如果问责制落到实处,官员说谎能受到应有的惩罚,信息不公开会被追究责任,瞒报者会被毫不留情依照法律程序摘掉乌纱帽,官员自然不敢瞒报和说谎了。“说谎者必受罚”的问责制度常态化,“谣言止于公开”的常识自然会得到官员的尊重。

经过长达13个月的漫长准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了———舆论对这部修订后的新法有着很高的期待,可阜阳这起丑闻提醒我们:政府部门会依法公开信息吗,他们会不会以“社会稳定”为由拒绝公布真相,他们会不会也选择“内紧外松”的策略。如果问责制度不跟上、责任追究不先行的话,公众很难对这部新法有乐观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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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林   编辑: 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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