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缓报瞒报”病情遭质疑 网友要求追究责任
2008年04月29日 09:07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 】 【打印

“缓报瞒报”病情遭质疑,有网友强烈要求——— 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昨日,包括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南方都市报等多家媒体撰文或转载关于阜阳儿童感染肠道病毒EV71的报道或评论,都对当地政府对病情通报的缓慢和暧昧提出质疑。

甚至有网友强烈要求,追究安徽省和阜阳市有关领导的责任。

某报社论《阜阳疫情:以谎言辟谣言行政良知何在》被转载到新华网、人民网的显著位置。文中指出:“上级有安排,这件事情,不准乱说,谁说出去,谁丢饭碗。”面对“怪病”以及汹涌全城的谣言与恐慌,当地政府姗姗来迟的“辟谣”,竟然是谎言,从而一再延误社会及公众防治疫情的时机,以致在医院里“抱着孩子来看病的家长络绎不绝,大家挤在一起,没有任何隔绝措施……”其实,“谣言止于公开,恐慌止于公开”这样的常识,从几年前的非典开始,舆论曾重复多次。然而,到此番阜阳手足口病疫情事件,人们发现与常识背驰的、以捂为主的应对办法,依旧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处理公共危机的主导思路。

网友董宏达在评论《发生疫情不告知公众阜阳幼婴病死在谁手上》中,言辞颇为激烈:“在疫情面前,任何试图掩埋,都是草菅人命,那些拿着纳税人血汗钱的官员,有意无意地扮演了刽子手的角色。令人悲愤的是,能捂则捂,能瞒则瞒,能骗则骗,这俨然成了一些官员的习惯性动作。……权力一旦丧失耻感,必然带来巨大的灾难。我们记得,早在毒奶粉事件中,瞒报、搪塞、不以为耻就已成了一些官员的执政本能了。”

网友“饮恨江湖”在博客中写道:“记得几年前还是阜阳,震惊全国的有毒奶粉毁了多少儿童;这个又是阜阳,毁的又还是儿童,上次是有关单位跟个人隐瞒不报,这次还是隐瞒不报,为什么两次重大的事情是一个让人悲痛的结果?”

“这是一起令人震惊的公共卫生事件,震惊处,并不在于疫情本身。”网友劲松在博客评论《比病毒更可怕的是什么?》中感叹道:“它又一次暴露出个别地区、个别官员的腐败与丑恶嘴脸。……在阜阳当地,老百姓是疫情的直接受害者。……但他们不可能决定疫情的性质与控制事宜。只有当地的官员们,才能决定如何“应对”……这种“应对”,谁都可以看的出,这应对的是疫情吗?也正是这种误导,也正是老百姓充分信任我们的政府,才出现目前问题的严重。

一上海网友强烈要求,“追究阜阳地区的领导责任!愤怒!”还有网友建议:“把仇和放到阜阳去,治一治那里的官场。”湖南网友也建议:“必须追究主管领导的民事直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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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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