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2008年10月22日 19:58华夏时报 】 【打印

改革进入第六个年头,从年初开始,1983年就彰显出它与前两年的不同。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1983年1月12日,邓小平同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农业部门负责同志谈话时提出这句话,日后成为改革的格言之一,此时,一批不甘贫穷的人已经开始实践它的意义。

1983年7月,义乌县政府投资58万元建造了当时全国最先进的专业市场。当时,在浙江中部和南部的穷乡僻壤,闻名全国的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威名已经在广袤的中国大地快速传播。

统计显示,在1983年前后,温州的家庭工业已有十余万户,从业人员40万人,温州的10万购销大军奔波于全国各地,在浙江的穷乡僻壤日渐形成400多个商品交易集散地。

涉及更深层次的国有企业改革在这一年有了新的进展。

同时,对外开放也逐渐放松了尺度。9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终于出台,对外资公司在中国的合资及经营活动进行明确的规定。

于是,一些日后富起来的人已经开始了他们创业路上的摸索。

这年秋天,后来成为中国首富的刘家兄弟办起了他们平生第一个实业,日后名噪房地产业的王石则当起了“倒爷”,赚到了第一桶金。

1983年大事记

邓小平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国务院批转《关于过硬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

海盐市衬衫总厂厂长步鑫生被评为企业改革典型,成为当年的新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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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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