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提出
2008年10月20日 11:23新华网 】 【打印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记者 张毅)地处中国东北的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自2003年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高,正在走向全面振兴。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若干意见》,就振兴东

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作出系统部署、制定专门政策。《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于2007年8月正式发布,标志着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进入新阶段。

过去5年,东北三省生产总值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被拉开的发展差距逐年缩小,经济增长逐步赶上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2007年底,辽宁省40户国有大型工业企业中已有36户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地方国有大型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任务基本完成,非公有制经济也快速发展。

近年来,东北三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迅猛增长,远远高于全国平均增幅;一批外资银行纷纷进驻东北三省;一批国内企业与国外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集团“联姻”,成功实施双向投资并购;凭借地理优势,中俄经贸合作成为东北三省对外开放一大亮点。

此外,东北三省在工业结构调整、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都有了稳步推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指出,东北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影响长远发展和振兴进程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

2008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东北地区将努力建设成中国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要原材料生产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保障区,朝全面振兴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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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毅   编辑: 刘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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