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录:陈良宇: 用人腐败追究负责人
2006年09月20日 10:49 】 【打印

上海市委昨天(19日)下午举行常委会,市委书记陈良宇在会上提出,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据上海《文汇报》报道,在听取关于区县换届综合考核考察工作情况报告后,陈良宇提出,要严格贯彻中央精神,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换届期间“跑官要官”的,不能提拔重用;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对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对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陈良宇还强调,凡是本地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他说,要充分运用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深入了解干部德才素质,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地考察干部,防止考察失真、“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

陈良宇又指出,要理直气壮地讲上海的大好形势,理直气壮地讲团结、稳定、和谐,理直气壮地讲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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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u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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