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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一波见证新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曙光
2007年01月16日 16:39投票数: 顶一下  【

 

问:组建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的标志。您当时亲历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共同纲领》的制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产生。请您讲讲这一段的历史情况。

答:进入1949年,建国的问题已经提到中央的议事日程上来了。3月初,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研究党的工作重心转移问题。我没有参加这次会议,而是奉命留在北平,负责接待从东北来的各民主党派的民主人士,布置党中央机关进驻北平的准备工作。4月23日,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国民党反动政权被推翻。6月,在北平召开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成立以毛泽东为主任的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起草《共同纲领》,拟定政府方案等,全面展开筹建新中国政权的工作。我被中央指定为新政协筹备会党组干事会成员,参与起草《共同纲领》。同时,我还协助周恩来同志,以华北人民政府为基础,组建中央人民政府各部委。

这一时期的建政工作做得很好。今天来看,仍有许多经验值得记取。我印象深刻的有两条:

一是《共同纲领》适合中国国情。1949年9月下旬通过的《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建国、施政纲领。在宪法出来以前,它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共同纲领》一方面规定新中国的政权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政权,同时又指出它要团结各民主阶级,包括资产阶级;它的经济构成是国有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共同纲领》中没有写社会主义,也没有写“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这不是疏忽,相反,它是党中央、毛泽东同志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的,表明我们党当时确实真心诚意地要搞一段新民主主义。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抉择。

二是酝酿组成中央人民政府时,充分考虑到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问题,并把它作为一项基本政策。1949年初,党中央和毛主席考虑联合政府的组成时,曾设想过在联合政府中,中共与进步分子合为三分之二,中间与右翼占三分之一。在前往北平的途中,毛主席又交代周恩来同志:对作过贡献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应该在政府里安排职务。由于中央人民政府是以华北人民政府为基础组建的,中央还交代我:在安排民主人士方面,要多做一些工作。因此,当时我们在工作中,对中央的这一思想贯彻得十分认真。在建国后不几天的一次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我提了一条建议:“政务院的总理、副总理如果清一色都是我们党的同志,不符合《共同纲领》的精神,应该提一位民主人士当副总理。”毛主席和周总理当即表示赞成。毛主席问,“你看谁合适?”我提出黄炎培先生,毛主席点点头。对傅作义的安排,毛主席特别关心。原准备安排他和程潜、张治中、龙云等原国民党将领参加国防委员会,毛主席说:“对傅作义这样安排不够,因为傅作义的功劳比这些人要大。如果傅作义决定死守北平城,我们今天就不能有这个北平城了,也不能在这样的地方开会了。傅作义立了大功,一定要给他安排一个部长。”后来中央让我和傅作义谈,他表示在绥远时,曾在兴修河套水利工程方面做过一些事,有兴趣当水利部长。我向毛主席和周总理汇报了傅作义的意见,并建议由当时任北京市委副书记的李葆华同志为水利部副部长。毛主席同意了。我们很尊重傅作义先生,在酝酿水利部领导班子时,请他推荐人选。毛主席说:“凡是傅提的人我们都要用。”傅作义推荐了两位民主人士,一位是张含英,原国民党治理黄河委员会的专家;一位是刘瑶章,原国民党河北省党部主任委员和北平市长。这两个人我们都用了。张含英当了水利部副部长,刘瑶章当了水利部办公厅主任。由于我们正确地贯彻《共同纲领》精神,组建政务院的工作进展顺利。4位副总理,党外人士占两位;20位政务院领导成员,党外人士占11位(1950年4月增加李富春为政务院委员);政务院下属34个机构,正职中民主人士占15位。10月20日,周总理召开了第一次政务院会议,宣告政务院成立。那时,党内党外,和衷共济,真可谓政通人和。今天,历史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具体形式也应该有所改变,但是,走民主协商、民主建政之路,则是历史的必然。

问:今年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50周年。您是当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委员会中唯一健在的委员,您还曾当选第一至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对于首届全国人代会召开的盛况,您一定是印象深刻,记忆犹新吧?

答:是的。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举,中国共产党一方面领导人民恢复经济,一方面仍在向前推进民主建政的工作。1950年6月,毛主席在七届三中全会向全党全国提出“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中心任务,同时指出:“必须认真地开好足以团结各界人民共同进行工作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政府的一切重要工作都应交人民代表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必须使出席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们有充分的发言权,任何压制人民代表发言的行动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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