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中国“大部制”改革须有法律制度护航
2008年03月13日 10:34法制网—法制日报 】 【打印

专家总结此次改革“五个第一”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调查与政府改革研究》课题组成员今天在北京聚首,热议刚刚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专家们对这一改革方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这次改革在我国具有划时代意义,也是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建立的标志。

“这次改革真正启动了行政管理体制向提供公共服务、理顺部门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和突出法治保障4方面的转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说。

课题组首席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将这次改革总结为5个“第一次”:第一次对行政体制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远景规划;第一次对行政体制改革进行科学发展观的界定;第一次对政府机构和职能进行以“大部制”为龙头的调整;第一次对行政体制的内部矛盾进行理顺权责关系的触动;第一次对政府组织建设和运行提出进行严格的法制约束的要求。

针对改革可能出现的问题,专家们认为,“大部制”改革必须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必须有法律制度的支撑和保障。(记者李立)

权威人士聚首北京研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充分肯定同时提出建议

中国大部制改革须有法律制度护航

“国务院机构改革只是第一步,是社会期待的政府深度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刚刚公布的国务院行政机构“大部制”改革方案,对石亚军来说意义非同寻常。

石亚军是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调查与政府改革研究》的首席专家。

石亚军曾与课题组成员深入到我国中部、东部和西部的14个省、区、市,组织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调查。调查涉及各级政府职能、政府机构、政府间的关系等11个一级指标和50余个二级指标,拿出了迄今为止中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我国五级政府运行机制现状的惟一实证数据,并向国务院提供了两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议版本。

今天,课题组的所有专家在北京聚首,对刚刚公布的“大部制”改革方案进行了研讨。

五个第一次彰显改革步入深水区

石亚军告诉记者,课题组在提供给国务院的两个改革版本中,强调改革的发力点应该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应该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三定”工作方案、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方案、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公共财政改革方案,在推进过程中,还要注重分层要求、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很欣慰,在这次公布的改革方案中,看到了我们发出的一些声音。”石亚军说。

每次改革都有相应的第一次,石亚军总结出这次改革的5个第一次:

第一次对行政体制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远景规划,避免了体制改革就事论事、头痛医头、顾此失彼的局限;

第一次对行政体制改革进行科学发展观的界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等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第一次对政府机构和职能进行以“大部制”为龙头的调整,新的框架看重的不是机构数量的增减,而是机构职能的重大调整。与前5次改革相比,这次改革显然通过“大部制”为示范,使政府机构和职能调整开始了由经济适应型目标模式向社会回应型目标模式的转变,由权力型政府定位向服务型政府定位的转变;

第一次对行政体制的内部矛盾进行理顺权责关系的触动,这次改革开始通过对机构和职能的合理调整以及对权责的合理配置,撬动由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导致的政府在权力配置、权力关系和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刚性板块”;

第一次对政府组织建设和运行提出进行严格的法制约束的要求,它首次明确了对机构和编制的确定、调整和运行,不仅要有行政命令,而且也要有法制要求,这样就开始从根本上截断了过去由于只有行政命令而缺乏法制约束所造成的“膨胀———精简———再膨胀———再精简……”的“行政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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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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