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农民工代表两会首次问政 回应“身份”质疑
2008年03月17日 07:45民主与法制时报 】 【打印

三月六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首场集体采访,十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回答记者提问。备受关注的来自重庆康厚明(右)、广东的胡小燕(中)和上海的朱雪芹三位农民工代表集体亮相。 中新社发 吴庆才 摄

三位农民工代表的亮相成为2008年全国两会的一大亮点。学者认为,这充分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调整代表的比例结构,能更好地反映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

“当初只想打工挣点钱,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以全国农民工代表的身份到北京参加全国两会!”胡小燕身穿职业装,直发垂肩、面着淡妆。

今年“两会”,她和另外两名农民工代表朱雪芹和康厚明成了名副其实的“明星代表”。他们被媒体追捧的热度不亚于娱乐界“大腕”,也不逊于“两会”上的民营企业家和商人代表。

他们都不记得自己接受了多少记者的采访,康厚明直言:“接受采访,比干一天活还累。”

这3位农民工代表曾经是生活在中国底层的老百姓,如今走进了国家最高议政殿堂,站在他们身后的是两亿农民工。

3月7日,人民大会堂广东厅内,温总理听完胡小燕的发言后感慨道:“5年前,我们这个会场里头是没有农民工代表的。今年有了3名了,数量还不够,因为他们有两亿人,为国家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这3名就代表着历史上的一个重大飞跃,代表着社会走向更加公正。”

拼搏奋斗

这3位农民工代表有着普通农民工羡慕的工作,他们也有各种各样的荣誉。

34岁的胡小燕从四川到粤打工已有10年,如今她是佛山三水区新明珠建陶工业有限公司成品车间副主任,曾被佛山市评为“十佳外来工”。31岁的朱雪芹,1995年从苏北睢宁到大上海打拼,现任上海华日服装有限公司日语翻译、团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先后获得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全国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上海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康厚明是3位农民工代表中资历最老的,他16岁从农村出来,在外打工已有29个年头,现在是重庆城建控股(集团)第一市政工程公司路面处的农工班班长,曾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从走出农村到进城打工,从农民工到全国人大代表,他们靠的是拼搏奋斗。

胡小燕初中毕业后就在四川老家务农,但家里经济一直不景气。1998年,她离开家乡来到广东打工。那时胡小燕已经是一对双胞胎女儿的母亲,她忍着母女分别之痛来到异乡,那年女儿只有两岁。

到广东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电子厂上班,每个月的工资只有700块钱。“但那时候已经觉得很满足了,跟在家里比起来强多了。”胡小燕说,半年后,因为那个厂总是没日没夜地加班,工资也不见涨,于是就跳了槽,到佛山一家陶瓷厂做了一名生产线上的工人。由于工作出色,2000年,她被调到了陶瓷厂品管部。2002年,胡小燕换到了现在的公司上班。如今她的工资已有3000多元,与丈夫一起租住在公司提供的简单住所里。

与胡小燕相比,康厚明的打工生活更加坎坷。康厚明16岁就进城打工,那时只能靠力气吃饭。他曾经做过粮食加工,也干过石工、集装箱、工程建设、担泥巴、抬石头……脏活、累活他都做过。但他好学、勤快,经常向建筑工人讨教施工方法,还买来相关书籍自学,进步很快,不久便成为了业务骨干,并于2005年当选全国劳模。去年,已有丰富技术经验的康厚明被聘为建工集团“民工夜校”的老师。

学习,改变了朱雪芹的命运。在上海打拼的13年间,她从缝纫工开始,学技术、学外语、学管理,成为上海市第一批农民工劳模,还两次去日本进修。“农民工的重要任务就是学习,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文化知识,要学会用知识改变命运,用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朱雪芹说。

能否代言

经历了多年打拼,出现在国民面前的3位农民工代表俨然是城市白领。有网友对其“身份”提出质疑:是否已经不再是农民工,能否真正成为农民工“代言人”?

对此,朱雪芹表示:“我是从一线的缝纫工做起,一路走到今天,走进人民大会堂,我深知农民工的辛苦。我走过他们所走过的路,也许比起其中某些人更坎坷、更艰辛,这在自己人生经历当中确实是最艰苦的,但也是很宝贵的。我坚信我就是最基层农民工代表,我能代表农民工。”

当上全国人大代表后,不断有农民工给朱雪芹写信、打电话、发短信,请她代为反映各种问题。她把农民工的诉求都记录在笔记本上。朱雪芹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保险全国联网机制,让一张卡内的保险金可以进行累积并在异地使用。此外,她还准备呼吁农民工休假制度化。朱雪芹表示,今年春节前,她两次到火车站,看到大量农民工因雪灾滞留无法和家人团圆。她说:“城里人也许不理解,但我跟他们一样,一年忙到头,只有这时候才能回家和亲人团聚几天。希望国家规范农民工休假制度,让农民工错开春运高峰,更从容地踏上回家道路。”

康厚明在来北京之前,特地到工地上收集工友们的建议。“我提了4个建议,都交上去了。”康厚明表示,他建议关注农民工职业病,加强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小孩的照顾,加强农民工的培训。

现在,女儿不在身边成了胡小燕最大的“苦恼”。她带来的其中一个议案就是关于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希望能让他们不再感到孤独,能经常体会到父母的关爱。农民工普遍希望政府对留守儿童展开普查,为他们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开通亲情热线,方便外出打工的父母随时与子女沟通等。”胡小燕表示。

有网友质疑,3位农民工代表能否代表两亿多农民工的利益?

朱雪芹不赞成“比例少就不能完全代表农民工”的说法。她说:“农民工代表没有出现之前,也有很多代表为农民工呼吁,解决了我们很多实际问题。社会方方面面都在关注着我们这个群体,虽然农民工还是个弱势群体,但是我们生活的环境一天比一天好了。”

对此,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表示:“农民工代表的出现,如果仅仅从代表本身是农民工身份这个意义上去评价的话,我认为并不见得就有多么重要的价值,未必就值得农民工这个群体欣喜——自己也有代表了!实际上,一个人是农民工身份未必就能够代表农民工这个群体的利益。一个人是否能够代表一个群体的利益,一个方面取决于他代表这个群体利益的意愿,另一个方面取决于他代表这个群体的能力。”

尽管3位农民工代表在会前做了充足的准备工作,但不少人对他们仍存有疑虑:他们能否履行好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毕竟他们没有任何从政经历,是连区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都没有担任过的“新新代表”。

当选代表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为农民工进城就业创造有利条件。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是我国第一份系统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纲领性文件,将农民工纳入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看待,提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

在往年“两会”上,不断有代表、委员关注农民工问题。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家骏曾说:“为什么我们谈农民工问题时总是隔靴搔痒,观点多、实践少,感受多、经历少,就是因为身边缺乏真正的农民工代表。”

2005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十届常委、民革江西省委员会主委陈清华的提案就是关于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待遇。“两会上,几乎所有关于农民工待遇的提案都由其他界别的委员提出,其中原因就是因为农民工代表、委员的人数少。”陈清华委员说,如果能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增补农民工代表、委员,由他们代表全国农民工群体,提出的议案、提案将更有针对性、更具价值。

其时,我国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就已经出现农民工代表的身影。

去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在作决定草案说明时提出:“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全国人大中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随后,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这一决定明确规定:“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

有了这个制度性的决策,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实际上已经呼之欲出。按照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名额分配,广东、重庆、上海各要产生一名农民工代表,而当时重庆、上海的人代会都尚未召开,因此胡小燕“抢了头彩”。

2008年1月21日下午,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由广东省总工会提名推荐的胡小燕,以740张赞成票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就此产生。当选时间比另两名农民工代表早半个月。

在3月6日的记者招待会上,康厚明透露,他所在的班影响非常大,重庆市总工会对其情况也是非常了解,“我当选代表是总工会提名的”。

农民工的利益

需要制度保障

对于今年“两会”上首次出现的农民工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表示:“这充分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调整代表的比例结构,能更好地反映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不断自我完善,是值得肯定的。”

“现在他们地位不平等,就是由于制度不合理造成的。”莫纪宏认为,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然而在现有的制度下,绝大多数农民工不可能像这3位农民工代表一样,搭乘“快车”走进国家最高议政殿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锦光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按照目前的法律,农民工这个群体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按照法律规定,他(农民工)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选举,而他又在城市工作。在工作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基本上不可能。而在城市他又属于临时性的工作,把他征集为选民参加选举也不大可能。所以按照目前的制度规定,农民工这个群体,实际上就没有办法通过选举产生他们的代表。这归根结底有赖于选举制度的改革,将来也就不会只有3位农民工代表,而会有更多的代表。”

此外,莫纪宏建议要改革户籍制度。“不能按照农民工的身份选择代表,而是要按照居住地。户籍制度改革了,农民工就可以纳入到本地了,这样他就可以纳入到本地人的选举制度当中去。”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认为:“在一个民主法治国家,不仅应该每一个阶层和利益群体都有自己的利益代表,而且应该通过法律制度保证每一个阶层和群体的利益都得到合理的保护。解决目前存在的、没有或者很少有人大代表代表某些阶层和群体利益的问题,关键不在于增补这些阶层和群体代表人数,而在于将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落到实处,使选举制度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保证人民群众手中的选票真正发挥作用,以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他们利益的代表。”□本报记者 李梦娟 王琪 景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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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梦娟 王琪 景剑锋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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