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门”事件,让人揪心的是受害女童
2008年11月06日 07:30红网 】 【打印

昨日记者再次联系陈母谢女士,得知小陈已经从亲戚那里回到家中。谢女士表示,自回访事发现场后,小陈的情绪特别糟糕,不再想与任何人接触,把自己关在家中,甚至还出现自己打自己的“自虐”状况,一家人现在非常担心。目前,谢女士则只能在家陪小陈说话、看电视,并避免小陈接触到任何关于“猥亵门”事件的信息。(11月5日中国新闻网)

“猥亵门”事件已经沸沸扬扬的闹了一星期,人们的目光大多停留在对“猥亵门”主角林嘉祥的处理上。处理林嘉祥,人们需要的是一个公正透明的答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林嘉祥自然不应逃过法律的严惩。但是,无论处理结果如何,均无法弥补此事对受害女童所带成的影响。由受害女童小陈的“自虐”现象,我们可见一斑。

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只要出现伤害女童的案件,法律都会给施暴者以严厉惩处。妇女儿童作为弱势群体,也是法律重点保护的对象。特别是儿童,一旦受到了外界伤害,其伤害会深深地影响到受害者今后的人生轨迹。难以磨灭的记忆,会给她们带来长久的痛苦。

近年来,强奸、猥亵女童的事件经常见诸于媒体。在一些乡村,女童受伤害程度更是令人担忧。如据《海峡都市报》报道,10月20日,福建省建瓯市南雅镇仁墩小学51岁的男教师吴兴旺因涉嫌对该校学前班4名6岁女童实施猥亵,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无德的教师,将他罪恶的黑手,一次次伸向幼小的女童。

女童受伤害事件,其实并非近年才有。过去同样发生过,只是许多女童和其家长选择了沉默。选择沉默的方式,看似是对女童的某种“保护”,实际上,这种“保护”于事无补和毫无作用,并进一步会伤害到女童的身心。可怕的是,它还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其变得更加的为所欲为。

唯一保护女童利益的,还是公正威严的法律。没有法律的保护,女童们便如沉默的羔羊,只能任人宰割。而比身体伤害要严重的,往往是心理上的伤害。在法律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对受害女童给予心理关怀和呵护。这种心理关怀和呵护,正是受害女童所需要和缺少的。人们的心理关怀和呵护,会如一道阳光,温暖和照亮受害女童的心房。因为她不是孤单的,她的伤害,还有我们和她一起去承担和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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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余才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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