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老师”是林嘉祥案最合适的证人
2008年11月04日 15:47荆楚网 】 【打印

昨日,交通运输部党组决定,免去林嘉祥党内外职务。深圳警方透露,目前林嘉祥并没有被刑拘,这是因为没有事发时酒店厕所门口的录像,所以未有证据证明林嘉祥有过猥亵行为,目前案件仍按照治安案件处理,警方还在进一步搜集证据中。深圳海事局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当晚和林嘉祥一起吃饭的白衣女子其实是大连海事大学的一名老师。(2008年11月04日 《广州日报》)

林嘉祥被免去党内外职务,其理由是林嘉祥于10月29日晚酒后语言和行为失控,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交通运输部党组对林嘉祥的此次迅速免职决定,足以说明关于“猥亵门”的传言、录像和指控是真实的。但在另一方面,此案的进展却仍处于云山雾罩中:因为关键录像的丢失,未有证据证明林嘉祥有过猥亵行为,深圳警方目前仍按照治安案件处理此案,而非当初消息所说已按刑事案件立案处理。

没有确凿证据深圳警方就不会立案,如果警方不立案,那么此案就视为一般治安事件,依据治安处罚相关条例来处理。那么在此案中的确凿证据是什么呢?首先是物证-事发时酒店厕所门口的录像 ;其次是人证- 目睹林嘉祥有过猥亵行为的人。恰恰是对此案调查至关重要录像不见了,对于录像不见的原因,深圳警方和事发酒店对此都尚未作出说明。而作为人证,事发酒店的所有员工突然集体失忆,深圳警方也透露现场目击者对警方所陈述的也只是涉事双方吵架的情景,未有人证明林嘉祥有过猥亵行为。

若按照深圳警方的逻辑,那么作为物证的录像如果被人销毁,作为人证的目击者根本就不存在,是不是此案就成了死案,在法律上永远都没有真相可言呢?笔者以为,作为案件的物证,不能仅仅停留在录像上,作为案件的人证,也不能局限于“亲眼目睹了林嘉祥有过猥亵行为的人 ”。

要得到此案的物证,还可以有更多的途径。林嘉祥掐过女孩的脖子,这一点林嘉祥自己也承认,那就验一验女孩脖子上的掐痕,如果说掐痕不明显或难以验判,那就提取女孩脖子上、以及衣服上的指纹。女孩在挣扎的过程中,林嘉祥的衣服或者皮肤上也是有指纹存在的,一样可以提取。在事发酒店男厕所门口,提取林嘉祥和女孩拉扯挣扎时留下的脚印,在厕所的墙壁上也会有双方的指纹。如果女孩的脚印和指纹留在男厕所门口,林嘉祥的指纹留在女孩的脖子上,这就是最好的物证了!

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中最合适的人证非“白老师”莫属。“猥亵门”事件中有一位神秘女子,之所以神秘,是因为公众不知道她是何许人也!事发当晚,林嘉祥称神秘女子是自己老婆,后又改口为女朋友,再后来说是自己的老师。林嘉祥最后说的还真是实话,深圳海事局有关人士已证实,神秘女子是大连海事大学的一名老师。此老师在事发酒店穿的是白色衣服,笔者就称她为“白老师”吧。“白老师”与林嘉祥同来同往,在事发酒店以及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询问,都是形影不离的。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想除了当事人外,“白老师”是知道的最多的人。

我们不奢望“白老师”说出更多的隐情,只是希望她凭着一颗人民教师的良心,说出当晚她看到的一切就够了。事发当晚小女孩为林嘉祥领路上厕所,片刻就惶恐的逃跑回来,接着是女孩家长前来质问,后来林嘉祥也从厕所出来了;这一幕幕,“白老师”是亲眼所见的,如果能作为人证如实的反映给深圳警方,再有脚印、指纹等物证证实,加之林嘉祥“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的坦荡豪言 ,那么,等待林嘉祥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滚动报道: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猥亵女童事件全程追踪>>>

新闻专题: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的“猥亵门”

人物背景: 林嘉祥任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

男子猥亵11岁女童 自称"京官"与市长平级(图)

更多精彩新闻 进入社会频道>>>

证人   荆楚网   嘉祥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作者: 周俊飞   编辑: 李志题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