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例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被告获刑9个月
2010年02月04日 16:40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无业人员马强通过管理淫秽网站谋取经济利益,最终被公安机关查获。11月20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马强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据了解,此案是我省首例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

今年1月至5月13日期间,马强担任“一夜吧”网站管理员,其先后在网吧及其租住处上网管理“一夜吧”网站,在网站上传淫秽图片406件,点击数达4398次,注册会员达42424人,其中VIP会员73人,贵宾会员30人。网站通过发布广告、注册VIP会员,违法所得12309元,马强个人违法所得3285.4元。同时该网站还为境外某淫秽网站的分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马强同时在该境外淫秽网站担任技术总监。

2009年5月13日,马强在网吧上网管理“一夜吧”网站时,被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抓获,在其租住处查获并扣押了马强上网管理“一夜吧”网站的电脑主机及工商银行卡两张。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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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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