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公布6-27倒楼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09年07月28日 18:37人民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人民网上海7月28日电 (记者孙小静)今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6·27”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介绍了“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房倾倒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和市长韩正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落实责任。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多次听取事故调查进展情况汇报,明确工作要求。事故调查组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贯彻“四不放过”原则,按照“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调查的工作定位,对涉及工程程序及工程行为的21个重要环节,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认真研究分析。调查组在闵行区20多天,调查询问了293人次,共作了近300份笔录。通过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以及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性质严重” 原因“一主六副”

这起事故实属罕见,社会影响恶劣,性质非常严重,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间接原因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土方堆放不当。在未对天然地基进行承载力计算的情况下,建设单位随意指定将开挖土方短时间内集中堆放于7号楼北侧。二是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土方开挖单位,在未经监理方同意、未进行有效监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也没有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挖基坑。三是监理不到位。监理方对建设方、施工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进行有效处置,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四是管理不到位。建设单位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法指定施工单位,压缩施工工期;总包单位未予以及时制止。五是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方对基坑开挖及土方处置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六是围护桩施工不规范。施工方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施工,施工速度快于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6家责任单位受处罚 6名责任人被刑拘

对相关单位的责任准定与处罚:通过调查和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共对6家单位进行处罚。

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经济罚款,其中对梅都房地产公司和众欣建筑公司,均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50万元。对众欣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吊销。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后,吊销梅都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吊销其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监测单位协力勘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处理:通过调查和责任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列有关责任人员被追究责任。其中有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

梅都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琴、众欣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耀杰等7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光启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泉、索途清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福等8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关责任,被处以吊销执业证书、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

股东无一公务员 镇长助理违规任命

经调查:2001年,梅都公司转制时,工商登记股东共24名,均为梅陇征地服务所和镇属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员工。期间,先后有6名股东退股,现有实际股东18名,经查实,都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中镇属事业编制有8人,其余10人分别为:1人为镇征地服务所所长(企业编制),6人在迅豪置业公司,1人在众欣建筑公司(民营),1人退休,1人为个体经营户。

处理情况:一是8名镇属事业编制的股东与单位脱钩,征地服务所所长张锦樑与镇征地服务所工作脱钩。二是6名在迅豪置业公司工作的员工采取退股或者与迅豪置业公司脱钩两者选一的办法。三是对梅陇镇征地服务所予以撤销建制,并进行审计和资产清理。

经调查,阙敬德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镇长助理身份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也未上报区委组织部。阙敬德还担任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梅陇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处理情况:闵行区委已认定阙敬德镇长助理任命无效。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阙敬德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线索,有关部门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同时,由梅陇镇党委、镇政府撤销其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职务。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阙敬德担任镇长助理,严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已被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调查。

善后工作有序推进 “其他问题”仍在调查

事故发生后,闵行区委、区政府依法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后续处理工作。目前,死者的赔偿工作已经结束,对倾倒的7号楼及其他10幢楼房业主的善后工作和初步赔偿方案也已公布。上海建工集团将担负后续工程的再建和7号楼的清理工作。闵行区将本着对购房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好善后相关事宜。一是做好房屋评估和市价的确认工作。二是敦促开发商落实特定担保方和收购第三方,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督促开发商在承诺尽快公布未倾倒楼房框架性处理方案的实施细则。四是按规范程序对倾倒楼房进行规划调整,拟在原7号楼用地范围增建公共配套设施或公共绿地,提升功能、改善环境、降低容积率,提升住宅小区的居住品质。

对6.27事故涉及的其他问题和相关线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市有关部门和闵行区委、区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查实处理后,将依法、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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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小静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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